第 139 章(1/2)
第 139 章
祝恒给穆时梳了个双环髻, 又簪了些用法术变出来的,与衣裙相配的花朵。他把穆时的一缕碎发藏进发髻中,又从后方将木梳递进她手中。
“路上如果弄乱了, 就整理一下。”
祝恒低下头, 从穆时手中的铜镜里看清楚了她的面容,说道,
“太素了, 稍微上一点妆,把嘴唇咬得红些, 眉毛描一描就行了。白鹤楼有专门接待女客的屋子,里面有妆奁, 自己去找。”
穆时起身, 说道:
“谢了,梳得挺好看。”
说完, 她拍了拍祝恒的肩膀, 上楼找东西去了。
穆时梳头的本事不好,上妆的本领也一样差, 她只是在匆忙之间咬了唇纸,又用青黛把眉毛描得深了些,就算是完成了。幸好她五官本就不错, 随便妆扮一下,就显得与大家闺秀无异了。
整理完自己后,穆时就匆匆地出发了。
根据天机阁的消息,邪修此时位于南州凛城。
凛城东有桃源,西有莫同阁, 城中又布着天机阁的势力,平日里常常因此被人们调侃, 被称作三姓小城。
背靠三家并不代表这里安全。
昔日里桃源与莫同阁为了抢夺凛城,明里暗里动了不少干戈。
可后来,巫医藏身于凛城作乱的丑事传出去,桃源与莫同阁哪边都不肯再要凛城,闭目掩耳,对凛城的一切都不闻不问。
凛城自此就彻底乱了,城中动辄就见乞丐拉帮结派,妇人就算在白日也不敢出门,甚至有人当街抢劫。
邪修选这里当藏身之地,倒也合理——
表面上,天机阁也不怎么管这里,凛城是正道视野的盲区,盲区最适合藏身。
穆时从白鹤楼赶往南州凛城,前半程御剑,接近凛城之后,就落了地,靠步法赶路。
午时刚过,她就进了凛城。
穆时梳了双环髻,没盘发,衣裙布料与版型都不错,在别人眼中,这扮相意味着她是个未嫁人的大家闺秀,最起码也是大家闺秀身边最大的丫鬟。
穆时一进城,就有许多不怀好意的目光落在了她身上。
在茶楼里干活的伙计也从二楼往下看,嘴里嘟囔着,问道:
“那是穆仙君吧?要不要帮忙啊?”
“帮忙?”
在窗边饮酒的公子哥笑了,
“像你这样的,她一个能撂倒十个,你凑上去,说不定还要她分神救你。”
“阁主没说要多插手,她也没有求助,那就是不需要帮忙的意思,别做多余的事。”
“哦。”
穆时无惧地迎着目光进城。
有个衣着有些破败地小贼眼睛都看直了:
“是个美人啊,要不……”
同伴一巴掌打在他头上,问:
“你他娘的傻啊?她一个人进城,丫鬟、小厮都不带,肯定是有点傍身的本事的。你想动人家?还是保护好自己的脑袋吧。”
“姐姐,姐姐——”
有几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孩子先后跑来,端着破旧的碗,对穆时道,
“给口饭吃吧,我们好些日子没吃饱了。”
这些孩子大的八九岁,小的也就四岁左右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
但这也是凛城的风格特色——
只要遇到看起来有钱的人,他们就会一窝蜂地涌出来乞讨。在凛城,年幼与年迈都是优势,他们总能比那些不老不幼的人更好地博得外来人的同情心。
穆时从袖袋里摸出荷包。
她尚未来得及打开那个荷包,孩子们就一拥而上,最大的孩子抢过她手中的荷包,剩下的孩子将她围住,让她一时间难以脱身。
最大的那个孩子一边跑,一边将荷包打开。而后,他喜滋滋的表情变了,变成了被戏耍后的恼怒,他回过头来找穆时。
他是个贼,但他一点也不怕物主,虽然他只是孩子,但一群孩子也不是白吃饭的,欺负一个文弱的姑娘绰绰有余。
他将荷包丢向穆时,问:“你耍我?”
穆时一把抓住砸向她眼睛的荷包。
“你可别看不起里面的小石头。”
穆时勾着荷包的系带,在手上转了几圈,道,
“这些石头虽然不是玉石,但我也是仔细挑拣过的,在河堤、溪畔、小树林里寻了好久,才寻到几块圆润好看的小石头。我若是拿它们去和我小叔叔换钱,他会给我很多很多钱的。”
明决的确会给她很多钱——
他一定会想,师侄是穷疯了,才会试图卖石头给他。
为首的男孩道:
“她身上肯定带了银子,搜!”
“等等。”
有个稍稍年幼些的女孩开口,问,
“我有很多这样的小石头,我卖给你,你再把它们卖给你的小叔叔,好不好?”
穆时低下头,与小姑娘对视。
“按你小叔叔出价的一半给我钱就可以。”
小姑娘昂着头,对上穆时不怒不笑的表情后,稍稍有些怯场,说道,
“三成……两成也行。”
穆时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犹豫片刻,回答道:“聂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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