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从喧嚣回到沉寂,少年的爱情,已经开始熟悉这种况味了(1/2)
少年的阿奇始终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人。但是他喜欢遥望或者远观那种繁华里的各种干戈与扰攘。用他的话说,在云端里看厮杀非常的有趣,带着一种旁观者的冷静,淡定与从容,而且更能够清楚深谙其中的乐趣。
唱歌的有工人,有学生,有机关干部,有教职工,有医院的医生、护士。总而言之,这国营军工厂的各行各业,几乎都有代表,而且每行每业似乎代表还不少。
在那个港台音乐横行无忌,大杀四方的年代,人们的喜好品种早已经由它们的潮流所决定,选的歌也脱不了那些耳熟能详的港台歌曲。
当然也有中老年人去凑热闹,各种风格的民歌,小调,甚至革命战争年代的那些激昂的歌曲,也都会掺杂着在其中。
所以说现场很欢乐。静谧山乡的娱乐生活本来就很贫乏,像这样的场面,人们是再喜欢不过。
好在类似这样唱歌比赛的娱乐活动,在这国营军工厂并不罕见,只要每逢稍微有纪念意义的日子,或者国家法定节假日,都大差不差就会有这么一场或两场。
这成为一种惯例,甚至成为了很多当时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种业余生活的娱乐元素。
少年的阿奇当然还是最喜欢那些名噪一时的港台歌曲。他能闭着眼睛说出那一长串又一长串的,熟悉的宛如贯口的港台音乐流行歌手和他们代表作的名字,
当然有些歌的歌词,阿奇确实也达不到那种心领神会的熟练程度,但是架不住少年人的好记性,别管多拗口,很快就能记住,然后随着伴奏带就能照本宣科的给复述出来。
如果要一板一眼的唱出来,那就更没有难度了,甚至歌唱比赛,都是带着电视屏幕的卡拉OK伴奏带,里面连歌词的进度,什么地方该停,什么地方该迅速的掠过,都有提示的,你只要跟着那个节奏去把它完成就可以了。
所以说当时唱卡拉OK,太过于风靡一时了,它好像就是一种不太强烈的那么一种体力劳动,既锻炼肺部功能的,又令人身心愉悦,所以普罗大众特别喜欢。
那威机厂家属区的灯光篮球场,的确是在那个年代是修缮的太好了,远近闻名。它的地板是水磨大理石铺成的。运动球鞋踩上去,有种滋滋扭扭的触感,贴地紧致,不会打滑。
很多年后迷恋 nba的阿奇,有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当初厂里那个灯光篮球场,当时球鞋踩上去的那种触感,就和NBA那些球星们球鞋在比赛木板场地上,接触的那种声音何其的相似。
篮球场的上空悬挂着一排又一排,瓦数特别大的白炽灯,一到夜晚打开的时候,真的就好像聚光舞台一样,让表演的人们瞬间就觉得,有种是高大上春晚舞台的错觉。
舞台中央,一位年轻的护士拿着话筒,羞涩的开始唱着:某年某月某一天,就剩一张熟悉的脸,还没开始说再见,一切都已走远…
少年阿奇突然觉得是时候该离开这些喧嚣的人群,应该回家了,好像有一种无声的召唤。
他撑着伞,慢慢的往家的方向走去,那条长廊的路灯还没有开,四周都是漆黑的一片。自己从那片扰攘喧嚣的声色场越走越远,他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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