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老房子着火文男主的创业伙伴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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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秀才写得一手好毛笔字,是村里最有学问的人。
每逢春节,家家户户都会拿着红纸去求他写春联。
老秀才给每户人家写春联,落款都极其讲究,给东家写“某某先生雅正”,给西家写“某某贤弟惠存”,字斟句酌,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绝不会出错。
他那时年纪小,只觉得读书人规矩真多,真麻烦。
现在,他忽然懂了。
这就叫“讲究”。
秦纵言那行字,多讲究啊。
不是公事公办的“赠林观潮同志斧正”,不是客套疏离的“请林总不吝赐教”,就是简简单单、却又蕴含着无限意味的“给观潮——纵言”。
这哪里是赠书的题字?这分明是一封私信的开篇。
这语气,这称谓,仿佛在无声地宣告:我们之间,早已超越了那些世俗的客套与虚礼,有一种无需言明的亲近与默契。
而他陈万驰呢?
他连给她写一张提醒她记得吃饭的便条,都要反复涂改好几遍,生怕自己那手歪歪扭扭、带着泥土气息的字迹污了她的眼,怕自己笨拙的措辞显得可笑,更怕落款那个“陈万驰”的名字,写上去都是一种僭越,一种不自量力。
他何曾有过底气,在任何一本书的扉页,写下“给观潮”三个字?
他甚至……很少当面叫过她的名字。
“观潮”。
这两个字,在他心里翻滚过千遍万遍,在无数个深夜,他对着窗外寂静的灯火,在心里无声地、一遍又一遍地咀嚼、呼唤。
可当着她面,他更多的时候,只敢用“你”来指代,或者,只是沉默地、像影子一样跟在她身后半步的距离,用行动代替一切语言。
他怕。
怕那个称呼一旦从自己嘴里说出来,会带着洗不掉的市井气息,会暴露出他内心那点隐秘的、不敢见光的心思,会让他瞬间变回那个只能站在路灯阴影里、偷偷看着她和别人谈笑风生、自己却连上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的、卖羊肉串的穷小子。
他更怕的,是她会从这两个字里,听出那七年来,被他死死压在心底、从未敢泄露分毫的、汹涌而卑微的爱意。
“咚咚咚。”
轻轻的敲门声,像一颗投入死水潭的石子,骤然打破了办公室内令人窒息的寂静。
陈万驰猛地从沙发上坐直身体,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动作有些慌乱地将膝盖上那本烫手山芋般的书抓起来,一把塞进了办公桌的抽屉里。
由于动作过急,书脊重重地撞在抽屉内侧的木质边缘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突兀。
“……进。”他清了清嗓子,努力让声音听起来正常。
门被推开一条缝,小周探进头来。
他手里拎着两个白色的薄塑料袋,袋口被仔细地系着,能隐约看到里面装着几个透明的方形餐盒,码放得整整齐齐。
“陈总,”小周的声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局促,“那个……您晚上不是说要看二期规划的调整方案吗?我看您没走,食堂这个点已经关门了……我刚好路过楼下那家小饭馆,就……顺便带了点吃的上来。”
他把塑料袋轻轻放在茶几上,像放下什么易碎品,然后迅速退后两步,保持着距离,“那……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