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尽欢,尽欢(1/2)
第129章尽欢,尽欢
比武台旁点燃的香即将燃尽, 狂鹤失落地收回目光,拿走了冯争的平沙枪:“借你的平沙枪一用。”
狂鹤与单娥之间免不了一战,但她们不能在演武场里打, 这场武林大会是小辈们崭露头角的地方,不能叫她们抢了风头。
敲鼓的人敲下最后一声,喊道:“请狂鹤英雌帖持有者尽欢上台。”
仍旧没人应答,燃尽的香只剩下一点带着火星的灰烬。葛曦拂袖离去, 明笑天正欲宣布尽欢认输,人群后方传来一阵骚动。
“抱歉,我来迟了!”
人未至,声先到。少年仿若利剑的声音穿透喧嚣,率先传入众人耳中。
与此同时空中划过一道银光, 一杆红色长枪破空而来, 在最后的火星熄灭之前从天而降稳稳插在比武台上, 枪身震颤, 红缨烈烈如火,似在宣泄着主人一路奔袭的焦急。
身着鹅黄色翻领窄袖袍, 头戴金色抹额的少年犹如一条金龙飞身过来。只见她额头上挂着细密汗珠,衣衫上满是褶皱,应是一路风尘仆仆狂奔而来。她来不及喘息片刻, 一个箭步跃上比武台,正好挡在即将下台的葛曦面前。
她气喘吁吁地朝着葛曦拱手致歉:“在下是狂鹤英雌帖持有者杨尽欢, 劳烦少侠等我许久, 实在对不住。”
葛曦微微皱眉, 看着杨尽欢充满歉意的双眸, 手中长剑一横,沉声道:“我等了你一炷香, 便不会再给你留歇息的时间了。”
“多谢。”杨尽欢松了口气,她没能及时赶到,已经让对方等了她这么久,岂能让对方再给她留时间休息。
她拔出红枪,走到比武台的另一侧,和葛曦互相抱拳行礼。
明笑天看两人已做好准备,说道:“既然都已到场,比试开始。”
铮!
利器相撞,散客看台上的小辈们耳朵嗡鸣,她们捂住耳朵看向已经过了两三招的单娥和狂鹤。
“我们出去打。”狂鹤心中的大石头总算落地,当下手中平沙枪一横,挡住单娥的攻击。
枪身受力弯曲,恰似蓄力的长弓,旋即借力转身,脚步生风,如离弦之箭奔出演武场。
单娥拂尘一甩,追了上去。
冯争有点担心自己刚相认不久的姨母:“三只手和枪仙谁更厉害?”
“单娥在武林中乱杀的时候,狂鹤还不知道在哪玩泥巴呢。”金蝎辈分极高,演武场中没有一个人活得比她长,她说的这句话已经回答了冯争的问题。
“别担心,单娥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会出事的。”紫衣客走过来。
九死生也凑过来看热闹,她和紫衣客四目相对,两人无需言语,心有灵犀地一起追着单娥离开了。
梁丘天谕嬉笑一声,也跟着她们离开了演武场,那模样简直是唯恐天下不乱。
百花谢对着冯争说:“梁丘天谕就爱挑事,没事找事,小事化大。有她在,肯定会火上浇油,到那时会不会出事就说不清了。”
冯争略一思忖,心中虽不担忧梁丘天谕惹出大祸,毕竟有紫衣客和九死生两位前辈镇场。可想着观摩高手对决,定能学到些东西,况且金台比试已然落幕,接下来没她什么事。
当下说道:“我跟过去看看。”
说罢,身形一闪,没入人群。
安排给江湖散客的看台上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应无双和燕淼继续观看木台上的比试。
迟来的杨尽欢,显然一路奔波、疲惫不堪,体力几近枯竭。此刻出枪,手腕轻颤,枪尖晃动,失了几分准头与劲道。葛曦手持峨眉剑,不愿趁人之危,而是等杨尽欢的状态稍微好了点之后才正式动手。
峨眉剑出剑时行似燕飞,剑落如风停,有四两拨千斤之势。杨尽欢见招拆招,将梨花枪使到了极致。
比试渐入佳境,杨尽欢沉浸其中,周遭喧嚣好似隔世之音,渐不可闻。视线所及,唯余手中红枪与对面敌手,仿若天地间唯此一战,心无旁骛。
枪上红缨从眼前闪过,这红缨是母亲用马鬃毛亲手做的,她的思绪不禁飘回前日。
前日是她的及笄礼,母亲为了给她准备及笄礼四处求亲访友,低声下气借钱,只为能给女儿置办一身体面穿戴。
及笄礼的前夜她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手中紧握着鹤掌柜托人送来的英雌帖,她已将帖子看了几千遍,每看一次都忍不住幻想武林大会有多精彩热闹,令她心潮澎湃。
正出神间,房门忽被叩响,她连忙坐起身,母亲推开门说道:“我见你屋内烛火未灭,就知道你还没睡。”
母亲手上还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她轻轻地合上门然后走到床边坐下。
“娘。”杨尽欢把英雌帖藏在被子里,低声唤道。
杨时祯刚从屋外过来,身上还裹挟着深夜的凉意,她搓了搓手,待掌心温热,才握住女儿双手。
目光温柔似水,轻声道:“一眨眼,你都这般大了。娘还记得你刚出生时,浑身皱巴巴,瘦小得像只猫崽,眼睛都还没睁开,丑丑的,却惹人疼惜。”
杨尽欢有些疑惑,两年前她刚被接回府的时候,母亲也曾这般言语,一字不差。好像岁月倒流,重演往事。
“你在乡下庄子里待了十三年,定是吃了不少苦。都怪娘没本事,不能将你留在身边。你回府后的这两年,娘总想多补偿你些,教你琴棋书画,盼着你能习得大家闺秀的风范,莫要被人嘲笑是乡下来的野孩子,不懂规矩。”
杨时祯说着,目光落在女儿的双手上,那双手,掌心有茧,手背粗糙,布满劳作痕迹,还不如她这个当娘的手看着白皙柔嫩。
在世家贵族眼中,这便是出身卑贱、整日做粗活的仆役之手,初时,她亦这般认为,因此满心怜惜与愧疚。
两年前她见到杨尽欢的第一面,就心痛得无法呼吸。她的女儿本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穿金戴银的世家子,而不是穿着粗布麻衣,还要自己洗衣做饭的乡下孩子。
她只需看一眼女儿的手,就知道这些年她过的是什么日子。
那一面,她印象最深的除了这双手,便是女儿的眼睛。女儿的眼睛很亮,和刚出生时婴孩的眼睛一样透亮。这双眼睛未被世俗的污垢沾染,干净得让人不敢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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