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要赶人委屈牡丹(1/2)
她心里暗恨,脸上却不带出来,依旧笑吟吟地尽显高贵气质,她却不知李氏最讨厌的就是女子这种高贵模样,瞧见她真是直恨不得把她脸上的笑容都打散了。
当年秦江就从青楼带回来一个说是大家出身的小狐貍精,现在自己儿子又这样,真是白养他这么大了。
李氏越想越气,大怒道:“反正不管你说下大天来,都不许你娶这个女人,要走也是她走,你要敢动牡丹一根毫毛,我就跟你拼命,大不了就当没有你这个儿子。”
秦桐也被弄得很为难,他是喜欢胡小姐的,两人是在一年前认识的,那一次他出公差到了均州,正碰见胡小姐出外踏青,路遇劫匪,是他拼了性命才把人救出来。自此之后两人便结下缘分,这会儿让他把人赶走,如何使得?
他自不乐意,李氏却也不依不饶的,胡宝懿的身份触动了她心中的痛,让她松口绝不可能。秦桐跟她争辩了两句,两人便大吵了起来。
胡宝懿一见如此,心里更是如刀割一样。当时她为秦桐所救,便对他生了几分情意。秦桐相貌英俊,武艺又好,两人自那次之后,又私下里约会了两次。只是她本是大家小姐,父母嫌弃他的身份,并不许她嫁给秦桐,还让人把他暴打一顿,抛在街上。
按说两人的缘分本该就此完结的,那时候胡母劝了胡宝懿几天,让她意识到女人在世应该找个有权势大的丈夫,才能安稳幸福的过一生。那时她已经放弃了秦桐了,可没想到世事多变,胡家突遭巨变,她又被秦桐给买回来了。
初初被他救下之时,她还想着跟着他过一辈子,可是看到秦家这穷门小户的样子,她就真有些失望了,难道真要在这样的乡下之地生儿育女,将来生下的孩子也脱不了穷酸气吗?
她心里本就有些不得劲,这会儿被李氏骂着更觉不舒服,尤其是牡丹,一个穷里穷气的乡下丫头,居然处处都比她强,真是越看越讨厌。她便是不要秦桐,也不能叫这个丫头得了便宜。
李氏骂了一阵,气也撒了,便拉着牡丹出去了。
她们一走,胡宝懿便对秦桐道:“你娘如何知道你花了银子买我?莫不是那丫头告的状?”
秦桐道:“不能吧,我没跟她说过啊。”
胡宝懿冷笑,“若不是她,你娘如何知道?你莫不是看她长得漂亮,便要弃了我,去娶你那童养小媳妇了?”
秦桐忙道:“怎么可能?我只爱你一个,绝不会多看她一眼。”
胡宝懿哼一声,“那最好,你虽赎了我,不过这钱也不会白花,我已经往京城送了信儿,过些日子我堂哥就会派人来见我,他可是吏部侍郎家的公子。”
秦桐皱皱眉,他喜欢的是她的人,又不关她的家世,为什么每次她说话最后总要饶到她的家世去?他闷声道:“我不要你还钱,也不会弃了你的。”
李氏拉着牡丹,到了外面自是小心劝服着,说些秦桐肯定不会跟那个女人好,又说她比那女人强多少倍,秦桐不会没眼睛的。
牡丹虽点着头,心里却颇不以为然,秦桐也罢,那个胡小姐也罢,她都不放在心上。如果两人硬要在一起,她不会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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