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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性3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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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骨!”

酒瓶破碎, 碎片飞溅的满处都是,苏骨的手臂瞬间就被酒瓶打破了,鲜血也随着喷溅而出。

温舒大喊了一声, 被鲜红的血迹吓懵了, 完全忘记苏骨根本不是普通人, 也会流血吗这种事情。

醉汉自己也懵了,“啪嚓!”一声丢下酒瓶, 说:“不是我啊!是他自己凑上来的,不关我的事!”

温舒的脸色立刻落下来,打电话报警, 一句废话都没有。

“不要报警!”

“我警告你不要报警!是他自己凑过来的,管我什么事!”

“好!你小子还敢报警?!”

邹繁花的前夫骂骂咧咧,但他纯粹是欺软怕硬的类型, 眼看着温舒真的报警了, 立刻撒丫子就跑。

这边动静非常大,小区的保安被惊动了,跑过来看到满地的鲜血, 赶紧拦住要逃跑的前夫。

前夫骂骂咧咧,还是被带去了局子, 邹繁花需要去做个笔录, 温舒打算先送苏骨去医院。

苏骨并不是普通人, 他和八荒这样的“触手怪”还不一样, 他的躯壳随着六十六个疑冢下葬,目前根本没有躯体,说白了, 他就是魂魄, 再说直白一点, 他就是所谓的鬼。

鬼是不会流血的。

但是苏骨的鲜血喷涌而出,滴滴答答的流了满地,看起来触目惊心的,其实都是苏骨的障眼法。

果然,因为这小小的障眼法,温舒好像很着急,满脸都急红了,还出了一头的汗,急忙忙就要送苏骨去医院。

“你流血太多了,我现在送你去医院!”

“不用。”苏骨却平静的说。

流血本来就是装的,根本不需要去医院,苏骨的目光微动,故意说:“回去随便包扎一下就好。”

“怎么能随便呢?”温舒说:“你自己也不看看流了多少血!”

苏骨说:“无妨。”

苏骨坚持不去医院,温舒拗不过他,只好说:“那赶紧回去,回去给你包扎一下。”

苏骨的唇角似有若无的翘了一下,说:“好。”

两个人回了黑驴蹄子中古店,进去之后八荒第一个震惊的大喊:“老大流血了?!”

他的四十八条触手差点变出来捧着自己的脸做呐喊状,心里默默都说了一句:道具血吗?!

温舒心急如焚,说:“你快去房间坐下来,流了这么多血,会不会头晕?我马上拿医药箱过去。”

“好。”苏骨的唇角又似有若无的翘了一下,转身进了卧室。

八荒在一楼小声说:“老大刚才是不是笑了一下?”

五湖点点头:“唔——好像是哦!”

八荒:“真恶心。”

九州:“……”

温舒风风火火的跑到自己的房间去,从柜子顶上拿下医药箱,又风风火火的冲出卧室,准备去给苏骨包扎伤口。

刚一冲出卧室,“嘭!”立刻和什么人撞了一个满怀,手里的药箱一个不稳,差点掉在地上。

对方一手扶住温舒,一手捞住药箱,温舒擡头一看,是大叔叔万俟景侯。

两个叔叔采购回来了,小叔叔温白羽惊讶的说:“怎么这么慌张?你拿着药箱,生病了吗?”

说着,还伸手试了试温舒的额头温度。

温舒赶紧说:“不是我,是苏骨,刚才在外面遇到一个神经病,苏骨被砸伤了,流了好多血,我去给他包扎一下。”

“等等。”大叔叔万俟景侯突然擡手拦住温舒。

温舒奇怪的看向大叔叔。

万俟景侯再三确定:“你说他流了好多血?”

“是啊!”温舒说起这个,还觉得触目惊心,真的好多血,他都怕苏骨失血过多。

大叔叔万俟景侯若有所思,没有将药箱换给温舒,反而说:“我来吧。”

“啊?”温舒一脸迷茫。

大叔叔说:“我说我来吧,我去给苏骨包扎,你也不是专业人士,包扎没有经验。”

温舒觉得大叔叔说的也对,自己的确不是专业人士,说让苏骨去医院,他也不去。

温舒的大叔叔给人一种很有安全感的沉稳感觉,温舒觉得,如果让大叔叔去包扎,应该比自己靠谱多了。

就说:“那……麻烦大叔叔了。”

“不麻烦。”万俟景侯说完,拎着药箱,转头瞧了瞧隔壁的房门。

苏骨回了卧室,“乖巧”的等着温舒过来给自己包扎伤口,心里想着,果然,温舒对自己根本没有抵抗力,看吧,上钩儿了,他还是关心自己的,这点是无法掩饰的。

就在苏骨沾沾自喜的时候,“叩叩”敲门声想起来,一定是温舒。

苏骨立刻站起来,他身材高大,一步就能跨到门口,手搭在门把上,立刻就要开门,下一刻却顿住了。

马上开门的话,会不会显得自己太心急了?会不会显得自己一直都在等温舒,自己可是病患,稍微慢一点儿才真实。

于是苏骨木着脸,在门前默默数了三个数,这才“咔嚓……”一声,打开了房门。

“温……”舒……

第二个字还没出口,苏骨就看到了门外站着的,温舒的大叔叔万俟景侯。

苏骨:“……”

万俟景侯一手拎着药箱,冷漠着一张脸,挑了挑眉,还晃了晃手里的药箱,说:“我侄子让我来给你包扎。”

苏骨:“……”

苏骨陷入了沉默,刚才的沾沾自喜,自得意满,瞬间就像那只酒瓶一样,“啪嚓!”碎的连渣子都不剩下。

温舒为什么不亲自来给自己包扎?他不关心自己?

苏骨胡思乱想的时候,万俟景侯已经“嘭!”一声将药箱放在桌上,说:“来包扎吧。”

说完,轻笑了一声,但是笑容很讽刺,说:“我只是不明白,一个鬼……怎么会流血呢?”

苏骨:“……”

苏骨第三次陷入了沉默……

温舒心里担心苏骨,毕竟流了那么多血,不一会儿大叔叔就回来了,温舒立刻问:“大叔叔,苏骨怎么样?”

“没事。”万俟景侯平静的说:“小伤。”

小伤?温舒震惊诡异,流了那么多血,竟然是小伤?

万俟景侯又说:“他皮糙肉厚,已经不流血了,放心。”

温舒点点头,终于放下心来。

第二天一大早,温舒难得醒的有些早,因为他心里还担心着苏骨,苏骨昨天受伤了,还坚持睡一楼的沙发,把自己的卧室让给温舒,而且态度非常坚决。

温舒睁开眼睛,在床上翻滚了下来,心想着苏骨流血那么多,抵抗力一定会变低,会不会感冒啊?

虽然是分手了,但苏骨那一下明显是替自己挨得,还是去关心一下吧。

温舒从床上跳下来,找了半天自己的拖鞋,还是没找到,不知道拖鞋跑到哪里去了,房间里只剩下那双白绒绒的毛拖鞋,整齐的摆在床边。

温舒干脆赤着脚下了地,噔噔噔从楼上跑下来,一下来就闻到了早饭的香味,沙发上没人,被子已经整齐的叠好,探头往厨房一看,原来苏骨在厨房里做早饭。

温舒探头往里看,苏骨就发现了,回头皱了皱眉,说:“怎么不穿鞋?地上凉。”

“哦……”温舒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说:“我的拖鞋找不到了。”

苏骨无声的叹了口气,的确找不到了,苏骨给他买了一双毛拖鞋,就把之前的拖鞋收起来了,哪知道温舒找不到之前的,新的也不穿。

苏骨没说话,默默的光上火,放下锅铲子,大步来到二楼,进了卧室,没有两秒钟,拎着那双雪白的毛拖鞋就走了出来,放在温舒面前,说:“穿上。”

温舒诧异的说:“这不是我的。”

苏骨:“……”

苏骨坚持:“穿上。”

温舒只好伸脚穿上毛茸茸的拖鞋,心里想着,什么人啊,还是那么霸道。

苏骨回了厨房,继续做饭,温舒看了看他的脸色,说:“你的伤口好点了么?”

苏骨一听,做蛋炒饭的手突然一顿,紧跟着面无表情的“嘶……”了一声,那一声抽气有点浮夸,握着自己的手腕:“有点疼。”

“疼就别做饭了。”温舒说:“还不去歇着!”

苏骨则是一本正经的卖惨,说:“没事,稍微有点疼而已,不必在意。”

好一步以退为进,他越说别在意,温舒自然越在意:“要不然……我帮你做饭吧。”

苏骨的唇角轻轻一挑,但很快板起来,对温舒说:“帮我拿几颗鸡蛋来。”

“哦好。”温舒赶紧跑过去从冰箱里拿鸡蛋出来,递给苏骨。

苏骨动作很麻利,谁能想象到这么冷硬严肃的苏骨,竟然会做饭,而且做饭做的很好吃呢?

温舒站在一边,看着苏骨的侧脸,他做饭的时候很认真,微微蹙着眉,动作流畅,手臂上的肌肉张弛有力。

嘭!

温舒的脑袋里突然冒出了蘑菇云,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到了奇怪的画面,而且一脑补就不可收拾。

温舒赶紧摇摇头,把奇怪的东西赶出脑海,为了不让苏骨发现,背过身去,装作根本没有看他。

“啊……”

厨房的地上滴了几滴水,地板沾了水特别滑,温舒一个不留心,脚下“跐溜”一下,就要跌倒。

厨房这么狭窄,若是跌倒撞在柜子上,必然不是小事儿,苏骨见他要跌倒,立刻冲过去,一把拦腰抱住温舒。

有惊无险,温舒跌在苏骨怀里,并没有撞到碗柜。

温舒松了口气,想要站起来,但是苏骨并不放开他,眯着眼睛,深深地凝视着温舒。

温舒一时间头皮发麻,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苏骨的眼神太温柔了,温柔的不像话,而且分明他才是那个玩玩就甩的渣男,但是苏骨的眼睛仿佛可怜兮兮的,像被抛弃的小狗,看得人心头一颤。

苏骨没说话,只是深深的凝视着温舒,仿佛受到了什么蛊惑,慢慢低下头来,两个人的呼吸越来越胶着,越来越胶着,几乎缠绵在一起。

温舒心头狂跳,分手了还接吻这算这么回事儿?但他来不及想这么多,苏骨那凉丝丝的唇瓣几乎就差一毫米,马上就要覆盖在温舒的嘴唇上。

温舒眼睫颤抖了两下,几乎就要沉沦下去,就在此时……

“咳!”

温舒吓了一跳,“嘭!”一声使劲推开苏骨。

苏骨没防备,差点被推一个跟头。

两个人擡头一看,是大叔叔万俟景侯。

万俟景侯从二楼走下来,因为身材高大,加上从楼梯上往下走,那感觉就好像在睥睨苏骨一样。

万俟景侯冷漠的说:“饭炒糊了。”

苏骨回头一看,还真是,忘记关火了,蛋炒饭都糊了,冒着一股浓郁的糊味儿……

之后吃饭的时候也有些尴尬,温舒深刻的自我反省了一下,好马不吃回头草,温舒,你在干什么?他分明耍了你,是渣男啊,这样的男人,就长得再帅,身材再好,肌肉再多,人鱼线再……

不对,温舒想着想着,脑袋上又嘭冒出一朵蘑菇云。

小叔叔温白羽见他吃着吃着脸突然红了,担心的说:“温舒,你没事吧?是生病了吗?”

“没、没事……”温舒不好意思告诉小叔叔,自己吃着吃着饭,想到了一些不太正经的画面,都怪苏骨身材太好了。

黑驴蹄子中古店开始营业了,只不过白天的时候一般没什么生意,温舒多半坐在柜台后面发呆、玩手机,或者迷瞪一会儿。

叮铛——

店面大门的风铃被撞响了,有人走进来。

“欢迎光临!”温舒立刻站起来迎接。

“温舒,真的是你啊!”来人似乎认识温舒,立刻叫出了他的名字。

进来的客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身材高挑,穿着一身迪奥的衣服,手里还挎着迪奥的戴妃包,甜美的风格扑面而来,不只是甜美,看起来还挺有钱的。

女孩见到温舒很惊喜,笑着说:“你还记得我么?咱们是初中同学啊,乔诗诗,还记得吗?”

温舒思考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说:“你是乔诗诗啊。”

果然是温舒的初中同学,乔诗诗笑着说:“咱们不只是初中同学,其实也是高中同学,不过不是一个班的,后来分班了,我是文科班的,文科都在二楼,你们是四楼,所以咱们后来见得都少,我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呢。”

“怎么会?”温舒见到初中同学,还是很开心的。

乔诗诗说:“我刚才去见朋友,没想到这么巧,就在外面看到你了,进来一看,还真的是你啊温舒,你怎么来这边了?我听说你不在这个城市读大学的。”

苏骨坐在一楼的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书,但他其实并没有看书,看到乔诗诗走进来,余光就撇在乔诗诗和温舒身上,听着他们“认亲”的攀谈。

乔诗诗分明说,顺路看到温舒,但这显然是个拙劣的谎话,只有少根筋的温舒会相信。因为黑驴蹄子中古店分明在胡同的最里面,如果不是专门来中古店的,怎么可能走到胡同的尽头来?因为中古店的位置不好,所以“野生客人”很少,除非被安利到,否则一天也不会来一个野生客人。

而且乔诗诗是一个人走进中古店的,也没有所谓的朋友,看得出来,乔诗诗虽然大咧咧的模样,但是她和温舒说话的时候有些紧张,下意识攥紧自己的裙子。

而且今天天气寒冷,乔诗诗穿了裙子,外套也穿得很轻薄,虽然冻得耳朵通红,但极力保持着优雅,外面风那么大,乔诗诗的头发却整整齐齐,应该是提前梳理过的。

这一切种种的现象,全都表明乔诗诗进入中古店,根本不是巧合,而是刻意的,最多是刻意制造的巧合。

很明显……

“我赌一瓶指甲油,”八荒小声说:“这个女孩子喜欢咱们老板。诶,咱们老板的异性缘儿真不错啊。”

六合一笑:“毕竟阳气充足,容易吸引异性。”

苏骨的脸色沉下来,温舒这个少根筋,什么也没看出来,还在和乔诗诗谈笑,因为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初中同学,似乎还挺高兴的。

乔诗诗突然有些羞涩,说:“那个……温舒,你明天有空吗?”

温舒奇怪的说:“怎么了?”

“明天我过生日。”乔诗诗说。

“啊……”温舒连忙说:“生日快乐。”

“谢谢,”乔诗诗的脸更是羞红了,说:“你能来我的生日聚会么?我订好了餐厅,都是一些好朋友,随便聚聚,对还有初中的同学,很多你都认识的,不会无聊的,你……你来吗?”

温舒有些犹豫,他还要看店,而且……说起来虽然见到初中同学很惊喜,很意外,但毕竟很久没联系了,而且对方是个女孩子,温舒上初中那会儿都没和乔诗诗说过几句话,去参加聚会的话,会不会有些尴尬,没有话题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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