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鬼吃白食(一)(2/2)
“你还有脸哭?”陈金宝捋起袖子,吹胡子瞪眼地过来。他啪啪拍了老头鬼脑袋两下,连本带利地把老头鬼拍陈曦脑袋的债讨回来,“欺负活人是吧?什么鬼都敢欺负到老夫儿孙头上了,一个老头跟着小姑娘,你知不知羞啊?要不要脸,就你是鬼是吧?”
儿孙?
老头鬼茫然擡头,盯着陈金宝看了一会,不吓反喜,“呜呜”挣扎起来。
俞素素看他有话要说,暂时放开了老头鬼。
刚放开,老头鬼跟见了亲人一样,喜气洋洋地叫出陈金宝的名字,“陈金宝!老陈,没想到还能在这里见到你啊!”
见陈金宝一脸疑惑怀疑,老头鬼指了指自己,“是我啊,你的最佳搭档,林灿啊!”
俞素素:“熟人?啊不,熟鬼?”
陈金宝盯着看了半天,才勉强找出来点熟悉感,“怎么是你?”
夜宵店后厨故鬼见故鬼,大眼瞪小眼。
前面大堂里,陈曦等着饭送上来的时间,才顾上看手机消息。家族群里正说着明天抵达的事,她看得有些头疼。
自从三天前警方跨省联系到家里,通知太爷爷坟墓被盗,家族群里就炸了锅。
紧急联系墓园挖开一看,底下埋的哪里是太爷爷的骨灰坛,只剩了一具狗尸。
一问警方才知道,盗墓贼当时杀了看守的狗,挖走陪葬之后顺手就埋进去了。
——这几年对着墓碑磕头,拜的是狗!
不说别人,陈曦也觉得眼前一黑。
笑死,自家老爷子墓两年前就被挖了,结果他们到现在都没发现,简直成了大笑话。
家里商量着一家人一起来接老爷子骨灰坛回家,陈曦由于“不务正业”跑出来做美食博主,成了唯一一个闲人,又辈分小年纪轻,被打发来提前准备酒店和接机等等杂事。
正好陈曦粉丝投稿,提到清江有一家神秘且美味的夜宵店,陈曦先行一步顺便跑来打卡。
陈曦眼不见心不烦地关掉wx,等餐时录制视频片段,随口讲起之前打听到的夜宵店秘闻。
“清江其实本来没有吃夜宵的习惯,山城那边吃夜宵吃得多。
“有种说法是夜宵店是开在阴阳之间的,既做活人生意,又做鬼魂生意,晚上人鬼莫辨,说不得坐在旁边的,就是被美食引来的馋鬼……啊对了,这家夜宵店听说以前闹过鬼呢。”
再怎么靠技术吃饭,视频干巴巴没乐趣,也没人看的。陈曦做了博主,深谙此道。
啪嗒。
一个漆木盘端了上来,响声莫名惊得陈曦心里一跳。
“请用餐。”陈金宝硬邦邦放下餐盘。
自家子孙张口就哔哔,明明有一手厨艺却不好好做厨师,身边又跟了一只鬼。陈金宝再怎么放下了执念,也难免带上了些恨铁不成钢的不悦。
陈曦看见他,突然愣了一下。
看着灯光下脸色依然发白的陈金宝,陈曦越看越觉得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我……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虽然听起来像搭讪发言,但陈曦发誓,自己真的没有调戏人的意思!
陈金宝往常挂着讨喜笑容的圆脸,今天拉得像别人欠了几十万,臭的要命。
陈曦不问还好,一问,陈金宝冷笑一声,“我是你祖宗!”
陈曦:???!!!
淦,本来老爷子丢了就不爽,怎么还有人出来叫认祖宗的啊!
“不是,我也没说什么,你怎么骂人啊!”陈曦很快自以为找到了夜宵店员工翻脸的原因,“不喜欢说夜宵店闹鬼,对不起啊,我不说了。你是不是也该给我道歉?”
陈金宝直勾勾盯着她,没道歉,也没解释,“请慢用。”
直接走了。
陈曦一肚子火,“嘿,夜宵店这服务也太拽了。不行,要是味道不行,我真要好好说道说道扣几分的。”
陈曦不爽地深呼吸一下,暂时压下生气,以最好的状态迎接美食。
一低头,她就眼前一亮。
漆木托盘上,一大碗冷淘旁边,翠绿的苦瓜刺身冒着寒气,汽水和甜点小吃色泽鲜亮剔透,诱人极了。
冰化了就不好拍了,陈曦和小助理先咔咔换着角度狂按快门拍了照,才抓住美味期限,夹起一筷子融入了青槐叶汁水的冷面。
槐叶冷淘泛着淡碧绿色,粉白的虾肉、青翠的黄瓜丝、橙红的胡萝卜丝整整齐齐码好,浇了一勺香喷喷的酱。再撒上几粒鲜红的小米椒,跳脱的颜色就勾起了人的胃口,将色香味之色诠释的淋漓尽致。
冷淘常见,夏天热了都喜欢吃这个,槐叶又有清肝泻火凉血解毒的功效。但做的清爽劲道且不黏腻,微苦但不败胃口,适合更多人的口感,却很考验功夫。
虽然不完全是古法配置,但满当当一碗,菜码彼此搭配并且毫不违和,更需要花费心思,与酱料一起,才能有独到的香味。
夜宵店平平无奇的一碗主食,一碗冷淘缤纷多彩,更扎实的香味来自冷淘面本身,撑起了整碗面、乃至整餐饭的完美的骨架。
论起绿色,旁边的苦瓜刺身更胜一筹。
海鲜刺身、松茸刺身,大家多少都吃过,但夜宵店新上的苦瓜刺身,倒是很少有人听说。
苦瓜在广省又叫凉瓜,降火消暑。苦瓜刺身起源沿海的广省,夏天到了就要消热气,苦瓜自然是必吃的菜肴之一。
广省以外少见的苦瓜刺身,做得都不求正不正宗,好不好吃都要打个问号。
碧绿的苦瓜铺在薄冰上,乍看平平无奇,光是看着嘴里就泛起了苦瓜熟悉的苦味,但码在苦瓜上的炸芋丝和花生荞头垒成小山,和一旁的蘸料,说明了它的并不寻常。
刚吃一口,陈曦就尝了出来,居然选用的是广省本地的大顶苦瓜!
大顶苦瓜甘甜厚实,但太脆易碎,很难运输。加上只有一小片地方出产产量有限,价格就更高了。即使在广省本地,很多店都图方便便宜,只用普通苦瓜,更好些的用同样苦味淡肉多的杜阮凉瓜,真正的大顶苦瓜却少见。
陈曦没想到,会在这间夜宵小店吃到。
苦瓜仔仔细细去了白瓤,苦味几乎没有,反而甘冽爽脆,冰镇后甜味更明显,吃完还带着回甘。再蘸上调的秘制酱油或白糖,更适合大众口味。连讨厌苦瓜苦味的人,都能吃得很开心。
陈曦给夜宵店的打分在心里一路走高,更是有些认同粉丝们说夜宵店的话。
主菜主食的从用材到火候刀工,无一不精,让她甚至怀疑自己是在□□心准备、只供应几个客人的私厨。
——这个价格,简直太低太低。低到让人怀疑老板会不会赔本。
已经把不高兴忘到九霄云外了,夜宵店有这个手艺,她先逼逼赖赖了,员工没好脸色也正常。
陈曦看向最后一碗冰粉。
更漂亮的是红糖冰粉,剔透的金边玻璃碗冰镇过,还冒着白汽,里面能清晰看到冰粉的气泡,一看就是更软滑的手搓冰粉而非机器出产。
表面细细洒了一层果仁,瓜子花生芝麻碎炒的喷香,混着山楂酥块,还没吃就已经让人咽起了口水。醪糟和葡萄干、新上市的西瓜小方块沉在最底下,红白青相间,像是海底宝藏。透明的冰粉浸着红糖,微微焦香的红糖毫不违和地融入其中,牵引着各个配料,形成层次分明又彼此和谐的一碗。
虽然只是最便宜的小吃凉点,但做得好、做到出奇亮眼,相当困难。
刚舀了一勺,陈曦突然愣住了。自己还没反应过来,眼泪先下来了。
这个味道……山楂酥配冰粉的手艺,好熟悉……
努力回想,有什么划过,陈曦呆了半天,连美食探店的记录都忘了写,就咬着勺子呆呆坐着。
陈金宝从后厨看看她,哼了一声,“这丫头还有点良心,没忘了老夫。”
陈曦好久才回过神,从记忆深处翻出了一件事。
从她很小的时候,真正带着御珍宴酒楼走到如今的大厨、她的太爷爷就不太下厨了。
那年她四岁多,和堂妹一起去看太爷爷的时候,太爷爷突然有了兴致,起来做了一碗红糖冰粉。
费时费力的手搓冰粉是爷爷做的,太爷爷亲手挑了红糖汁和其他配料,其中的山楂酥更是现做的。
只有太爷爷做的冰粉,爱用这个味道的山楂酥,还会叨叨一定要用冰碗装。
陈曦其实不是家族里最有天赋的厨子,和太爷爷相处也很少。老爷子在的时候,儿女不少孙辈更不少,轮到重孙辈……优先喜欢有天赋的,自家爹都得低头挨骂,陈曦压根排不上号。
那天太爷爷带着她和堂妹一起讲红糖冰粉的时候,让她仿佛看到垂暮老人身上闪出了明亮的光。属于热爱和的光。
对厨艺最初的好奇与期待,大概正来源于此。
陈曦蓦然想起这次来清江市的目的,联系到夜宵店神秘的传闻,她心里一动。
“老板。”陈曦让小助理先吃,自己走到柜台边,压低声音问道,“我听说了一些事,您是不是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平常这样找来的,叶泉才懒得管。既然是员工的家属,她也多说几句。
叶泉懒懒看了一眼陈曦,“你在供奉鬼魂?”
陈曦进门时叶泉就看到了淡淡阴气,后面进来的鬼魂林灿,更是印证了这点。唯一的问题就是,陈曦到底知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