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半生外语缘(1/1)
一、俄语余响,转瞬如烟
我与外语的纠葛,恰似东北冬日里漫天飞扬的棉絮,蓬松着漫过了大半生的光景。拆开来看,每一丝纤维上,都印着时代烙下的细碎纹路,藏着一段段与光阴纠缠的故事。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在第五中学念书,课堂上飘着的还是俄语的卷舌音。那会儿学外语,哪讲究什么听说读写的章法,净是些铿锵有力的口号。如今脑子深处能打捞出来的,也只剩寥寥几句。“伟大的共产主义万岁”(俄语念作“Да 3дравствует великий коммуни3м”),中文的谐音是“达兹德拉符斯特乌耶特 维耶利克衣 卡姆尼兹姆”。还有那个磨了半学期才磕磕绊绊学会的颤音“特——”,拖得老长,像极了快板书《奇袭白虎团》中演员梁厚民模仿汽车或摩托车发动时突突震颤着不肯停歇的声响。我那点俄语底子,终究也像冬日烟囱里冒出的白烟,晃晃悠悠,风一吹就散了,什么也没剩下。
二、英语初遇,六分怯意
后来转学去了五十四中学,课本骤然换成了英语。那26个字母在我眼里,简直是天书般的符号。尤其讨厌那些弯弯绕的音标,总把“b”和“d”看颠倒,把“射他(shirt)”念成“咯他(skirt)”,闹了不少笑话。期末英语考试,我盯着试卷上密密麻麻的选择题,硬着头皮瞎蒙一通。等成绩下来,那个鲜红的“6分”,像根细刺,轻轻一扎,就让我好几天抬不起头,也让我对英语,悄悄埋下了怯意。
再后来读中专,课程表里压根没了外语的影子。两年时光,我连一句“哈喽(hello)”都没再碰过。之前那点可怜的英语底子,就像被风吹散的粉笔灰,飘得干干净净。那时我以为,这辈子大抵是和外语没什么缘分了。
三、热潮涌起,设备为媒
没想到,命运的转折,竟在大学悄然降临。那几年,全国突然掀起了学英语的热潮,收音机里、校园广播里,到处都飘着《英语900句》的声音。我心里也痒痒的,咬咬牙,开始“砸钱”投入这场学习。先是托同寝室的施用昉同学帮我挑收音机——他懂行,熟悉各种性能指标,最终从好几台里,选了台灵敏度最高的。墨绿色的外壳,握在手里沉甸甸的,格外实在。每天晚上,宿舍里的人都围着各自的收音机,屏息听着“美国之音”,电波里总夹着滋滋的电子干扰声。唯独我的这台,能清晰传出播音员字正腔圆的美国口音,惹得室友们都凑过来蹭听,倒成了宿舍里的小焦点。
光有收音机还不够。我又攒了许久的钱,买了电唱机。黑胶唱片缓缓转动,沙沙声里的英语对话,听得格外真切;再后来,添了录音机,把课堂上老师的讲解、广播里的课文都录下来,反复倒带,一句一句地啃;最后,甚至咬牙买了台黑白电视机,只为了看每周一次的英语教学节目。那会儿的我,简直像着了魔。走路时嘴里念念有词,碎碎地背着单词;吃饭时手里攥着单词卡,眼睛盯着,筷子都忘了动;就连做梦,都在念叨着“主谓宾”的结构。
四、开口踉跄,阅读深耕
可即便如此,我的英语听说能力,还是没什么起色。有一回,我在实验室接待一位金发碧眼的老外。他笑着冲我打招呼,我脑子里却瞬间一片空白,憋了半天,只挤出一句七扭八歪的“哈呜啊优”。后来才反应过来,自己把“how are you”念得面目全非。老外愣了愣,随即友好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眼里没有嘲笑,只有善意。
倒是阅读,在日复一日的啃书里,慢慢有了长进。我能抱着厚厚的英文字典,逐字逐句地啃完一篇篇晦涩的科技文献。从最初查一个单词,要翻十分钟字典的窘迫,到后来能流畅读完整本英文说明书,这中间,是数不清的日夜与汗水。谁也没料到,这份苦熬出来的本事,后来竟成了我的“招牌”。
五、译稿成名,双语执教
我的第一篇科技论文,正是翻译了一份进口设备的英文说明书,再加以整理修改,投给了《华东电力》。原以为不过是一次尝试,没想到没过多久,编辑部就寄来了录用通知。当我拿着印着自己名字的杂志,指尖摩挲着那些熟悉的铅字时,眼眶突然就热了。那之后,像是打开了一道闸门,翻译的论文一篇接一篇地发表。后来统计才发现,我这辈子发表的一百多篇论文里,至少有一半,是从英文原文翻译、改编而来的。
我还成了学校的双语教师。那时学校对双语教师的要求格外严格:必须使用英语原版教材;写出整门课程的英语教案;编写出配套的英语习题、思考题及答案;建立完整的英语试题库;课堂上至少用百分之十的时间用英语讲授。我主讲的“热工控制仪表”课程,硬是一一满足了这些条件。那时候,双语课的课时能翻倍计算,上一门课,顶得上两门课的工作量。我也因此成了学校里上课时数最多的老师之一,日子过得忙碌,却格外踏实。
六、学术把关,考场怀敬
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当委员的那几年,我成了公认的“英语阅读专家”。全校老师发表的论文里,只要涉及英语原文,都得先送到我这儿审阅。我不仅要审查英语原文的真伪,防止别有用心之人浑水摸鱼,还要负责EI和SCI的认定——这直接关系到论文的档次与水平。确认无误后,我便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只有签了我的名字,那位老师的学术分才能顺利加上。每次拿起那些论文,我总忍不住想起当年考6分时的窘迫,心里百感交集,满是感慨。
就连后来参加英语职称考试,我也成了考场里的“特殊存在”。监考老师来回巡视时,总在我身边多站一会儿。最后收卷时,他悄悄冲我竖起大拇指:“整个考场里,你是最遵守纪律的。”我知道,他看出来了,我答题时一笔一划,写得工工整整,连草稿纸都铺满了整齐的字迹。那不是刻意装出来的认真,而是我对这份纠缠半生的“外语缘”,最深的敬畏。
七、稚语相伴,岁月回甘
如今我退休了,家里却多了个“英语小老师”——我的外孙女。她从小学英语,听说能力顶呱呱,前不久刚考过了剑桥英语四级。每次她兴致勃勃地跟我用英语对话,我都只能支支吾吾地摆手。她便捂着嘴笑,调侃我是“假教授”:“姥爷,你连‘我吃有肥沃热啊依特富的’(what’s your favorite food 你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都答不上来,还当什么英语阅读专家呢!”
我也不恼,乐呵呵地听她一字一句教我念单词。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摊开的书页上,外孙女清脆的童声,和我略显笨拙的跟读声交织在一起。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半生的外语缘,从当年的6分,到后来的“专家”,再到如今被外孙女嘲笑的“假教授”,其实从来都无关名利。它就像东北冬日里的棉絮,蓬松着裹住了大半生的岁月;又像老收音机里的电波,虽有滋滋的干扰,却始终清晰地,留在时代的纹路里,酿成了一坛岁月的回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