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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原告律师出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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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审判长。您的裁决非常公正,体现了法律的严谨与尊严。”

主审法官嘴角抽搐了一下。

其实也可以不这么严谨与尊严.......

他再次举起法槌。

“既然无异议,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落下,庭审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目光转向公诉席。

“现在,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年轻的检察官站起身来。

虽然刚才张伟那一手“开庭前送走对方律师”的操作让他心惊肉跳,但此刻毕竟是在履行公职,他很快调整好了状态。

他翻开面前早已烂熟于心的卷宗,声音清亮,回荡在安静的法庭内。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本院依法对被告人林汉升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XXXX年XX月XX日,被告人林汉升在驾驶XXX路公交车行驶至本市XX路段时,因被害人王传斌(即王二狗)在车厢内骚扰女性乘客并引发争执,遂停车进行干预。”

检察官顿了顿,语气变得严肃起来。

“在制止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被害人王传斌已被推倒在地、并未继续实施严重侵害行为的情况下,被告人林汉升持车内配备的干粉灭火器,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额骨骨折,并在随后造成被害人短暂昏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传斌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说到这里,检察官抬起头,目光在被告席上的林汉升和原告席上的王二狗之间扫视了一圈。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汉升虽然其初衷是见义勇为,具有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但在实施防卫行为时,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

“请法庭注意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身体条件差异。”

检察官伸出手,指向了原告席。

那里坐着的王二狗,因为常年混迹网吧和不良生活习惯,身形干瘪瘦小,像是一根被风干的柴火棍,此时头上缠着纱布,更显弱不禁风。

“被害人王传斌,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五十公斤,体质孱弱。”

紧接着,检察官的手指向了被告席。

林汉升虽然年过五旬,但常年驾驶公交车,加上早年干过重体力活,身板宽厚,肩膀结实,胳膊上的肌肉即便是隔着外套也能看出轮廓。

“而被告人林汉升,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八十五公斤,正值壮年,体格魁梧。”

“这种体型上的巨大悬殊,不仅是客观事实,更是判断防卫限度的重要依据。”

检察官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审判长,在这种绝对的力量优势面前,被告人完全有能力通过徒手制服、或是简单压制的方式来消除危险。”

“别说被害人当时赤手空拳,哪怕被害人手里拿着木棍、扫帚之类的简单器械,以被告人的体格优势,也足以轻松应对,根本无需使用灭火器这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重型钝器!”

“这就像是一个全副武装的成年人,面对一个赤手空拳的小学生。”

“如果仅仅因为对方骂了几句,或者推搡了几下,成年人就掏出铁锤猛砸其头部,这难道还能称之为正当防卫吗?”

检察官合上卷宗,做出了最后的总结陈词:

“综上所述,被告人林汉升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亦不属于假想防卫,而是典型的防卫过当,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其具有见义勇为的情节,建议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弹幕疯狂滚动。

【啊?原来是见义勇为啊!】

【我听到了什么?因为长得壮,所以他有罪?!】

【这什么狗屁逻辑!坏人瘦弱就是保护伞了?】

【虽然听着很气,但检察官说的……好像在法律上确实有点道理?体型差确实是判定的依据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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