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直播普法: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 > 第704章 主播你好烧!

第704章 主播你好烧!(1/2)

目录

直播间内的气氛依旧有些凝重。

“不作为犯罪,听起来离我们很远,其实就在身边。”

王博见缝插针,为了缓解刚才那压抑的氛围,他冲着身后打了个响指。

“来,为了让家人们更直观地理解,咱们请三位高材生一人讲一个‘不作为故意杀人’的小故事!苏老板先请!”

苏婉柔换了个坐姿尽量让自已更舒服一点。

“很简单。咱们假设有对夫妻,小帅和小美,两人严重的重男轻女。”

苏婉柔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结果十月怀胎,小美生下了一个女婴。看着襁褓里的女儿,小美越想越气,觉得自已孕期受的苦都白费了。”

“这天,家里人都去上班了,留小美一个人在家看孩子。婴儿肚子饿了,哭得撕心裂肺,想要喝奶。但是小美就坐在旁边,冷冷地看着,甚至还戴上了降噪耳机追剧。”

“整整一天,滴水未进。婴儿本身身体就脆弱,等到晚上丈夫回来时,孩子已经凉透了。”

苏婉柔摊了摊手:“小美没有动手掐死孩子,也没有捂死孩子,她只是‘什么都没做’。但她对婴儿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能喂而不喂导致孩子身亡,这就是不作为杀人!”

弹幕里飘过一片【最毒妇人心】。

姜瑜蓉推了推眼镜,紧接着开口。

“再举个例子。深夜,小帅开车在荒郊野外撞倒了一个路人。”

“小帅下车一看,人还活着,在哼哼。但他怕承担责任,怕坐牢,又不想送医院。于是,他把伤者拖到了路边隐蔽的深沟里,还用树枝草叶盖得严严实实,然后驾车逃离。”

“伤者原本只是腿断了,死不了。但因为被藏起来了,路过的车辆根本发现不了他,无法施救。最终,伤者在寒冷的深夜里,因失血过多和体温流失而死亡。”

“小帅的先行行为(撞人)导致受害人处于危险状态,他有救助义务。但他通过藏匿行为阻断了其他人救助的可能,这就是间接故意杀人。”

最后轮到张凯。

这小子经过刚才的几轮轰炸,现在明显自信了不少。

他清了清嗓子,认真说道:“我也讲一个。小帅是游泳馆的持证救生员。”

“这天他在值班,看到泳池里有个新手正在溺水扑腾,喊着‘救命’。但是小帅呢?因为昨天刚被老板扣了工资,心情不好,或者单纯觉得水太冷不想湿身,于是他就坐在高脚椅上,点了一根烟,眼睁睁看着那个人沉了下去。”

张凯摊了摊手:“虽然人不是他推下去的,但他的职业赋予了他特定的救助义务。在他值班期间,能救不救,看着人死,这也是不作为杀人!”

三个故事,画面感极强,听得直播间观众头皮发麻。

【法外狂徒张三】:学到了!这就去把我不喂猫的室友送进去!(狗头)

【逻辑鬼才】:楼上的,猫是财产,饿死猫顶多算故意毁坏财物,或者虐待动物,不判死刑的。

【纯爱战神】:奇怪的知识又来了!

【路人甲】:冷知识+10086!

就在大家刷着“666”的时候,一条加粗的彩色弹幕突然横穿屏幕,显得格外显眼。

很明显这条弹幕是充钱的,因为它是直接置顶的!

【迷茫的落水狗】:主播主播!我有问题!

【迷茫的落水狗】:刚才听你们说得这么吓人,我突然想起个事儿。如果我看到有人跳河自杀,我脑子一热也跟着跳下去想救人。

【迷茫的落水狗】:但是!等我跳进水里,被冷水一激,我突然害怕极了!我觉得我会死!然后我后悔了,我就顾着自已一个人往岸边游,根本没管那个人。最后那个人溺水身亡了。

【迷茫的落水狗】:请问,我这也算“先行行为”吗?我也犯了故意杀人罪吗?!

这个问题一出,原本热闹的直播间瞬间安静了几分。

苏婉柔眉头微皱,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没有立刻回答。

姜瑜蓉推眼镜的动作停在半空,眼神闪烁,显然在大脑里疯狂检索法条和判例。

张凯更是张大了嘴巴,一脸茫然。

救人者跳下水,是否构成了“先行行为”?

因为你的跳水,是否让岸上其他人放弃了救助(比如没扔救生圈,没打110)?

如果你中途放弃,导致被害人死亡,这其中的因果关系怎么算?

到这里其实和前面举的例子都差不多,但是不同的是,这个例子它披着“见义勇为”的外衣,却又夹杂着“贪生怕死”的人性本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