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强制猥亵罪(2/2)
王博猛地一拍桌子,“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很多观众可能对‘强制’二字有误解,认为必须是把人按住才叫强制。”
“其实不然。”
王博目光直视镜头:“法律上的‘强制’,包括了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利用裸照、视频进行要挟,这就属于精神上的强制!让受害者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强制猥亵!”
“本案当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的就是未成年女孩对‘闺蜜’这个词的盲目信任。”
“在这里,我要郑重提醒所有屏幕前的女孩子,尤其是未成年人。”
“互联网对面站着的,到底是人是鬼,你永远不知道。”
“所谓的‘闺蜜游戏’,不过是套取你们隐私的绞索。”
他停顿了一下说道:“真要是好奇身体发育,你们私下里找现实中的好朋友互相看看也就算了。”
“但是!绝对!绝对不要拍照片!”
“更不要让任何人拍你的照片!”
“在这个数据永存的时代,照片一旦发出去,你就不再是自已的主人了。”
直播间弹幕瞬间歪楼。
【老司机】:主播,你这建议……很务实,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路人甲】:神特么私下互相看看,不愧是张伟的徒弟,建议很大胆!
苏婉柔坐在后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手里的小皮鞋蠢蠢欲动。
“王博,别带歪画风。”
这时候,一直缩在角落的张凯终于找到了插话的机会。
作为学霸,理论辨析是他的强项。他鼓起勇气,举起手像小学生回答问题一样。
“那个……我补充一下!这和强奸罪是有本质区别的!”
张凯紧张地看了一眼镜头,语速飞快:“强奸罪的核心在于‘接触’,且必须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而强制猥亵罪,不要求发生性关系,甚至不需要直接的身体接触!”
“那和性骚扰有什么区别呢?”苏婉柔在一旁懒洋洋地抛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像是在考校新人。
张凯眼睛一亮,立刻接住:“区别在于‘手段’和‘程度’!性骚扰通常是言语、文字或肢体上的轻微触碰,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受害者可以当场反抗或离开,一般属于民事侵权或治安处罚范畴。”
“但强制猥亵!”张凯加重了语气,“使用了强制力!让受害者处于一种‘无法反抗’的境地!哪怕只是隔着屏幕让对方做动作,只要对方是被迫的,那就是刑事犯罪!是要坐牢的!”
王博见火候差不多了,重新接管了话题。
“正如两位同门所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犯罪形式也在‘迭代升级’。”
他指了指摄像头,语气森然:“以前流氓在巷子里,现在流氓在网线里。”
“最高检早就发布了指导性案例,明确将通过网络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发送裸照视频等行为,定性为‘隔空猥亵’!”
“这不再是法律的灰色地带,而是打击的重点!”
一直没说话的苏婉柔,此刻突然冷笑一声。
她修长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
“而且,别忘了这道汤里还有一个细节。”
苏婉柔眼神冰冷:“如果这个嫌疑人,不仅自已看,还把骗来的这些视频、照片,发到了群里,或者卖给了网站……”
她顿了顿,红唇轻启,吐出几个令人胆寒的字眼。
“那就恭喜他,喜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数罪并罚,十年起步,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