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4章 绝对不能让这条通过!(1/2)
“别急。”张伟冷冷地看着他,“我还没说完。”
“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知识产权,但其立法精神在于‘惩罚故意且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于本案契合度较高。并且在本案中,更精准的法律武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张伟的声音瞬间拔高,“《消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全场哗然。
大成律所的李合伙人猛地站了起来,瞳孔地震。
“卧槽!这小子……这小子是在‘围魏救赵’!”
旁边的年轻律师一脸懵逼:“李老师,什么意思?”
“周明把战场锁死在‘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小圈子里,上限确实只有几万块。”
“但张伟直接绕开了这个圈子!”
“他引用的这一条,核心在于‘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这里的‘所受损失’,不仅仅包括物质损失,更包括精神损失!”
张伟站在原告席上,气势如虹,继续输出。
“审判长,在本案中,医院利用死者照片欺诈家属,性质极其恶劣,给家属造成了毁灭性的精神打击。这种打击,不是普通的悲痛,而是被愚弄、被亵渎的绝望!”
“虽然单一的精神抚慰金可能有上限,但我方主张的,是基于《消法》的惩罚性赔偿!”
“我们计算的方式是:以林老汉生前一百二十万的医疗欺诈费用为基数,加上家属因精神崩溃导致的误工费、治疗费,以及人格尊严受损的估值。”
“这不仅仅是赔偿,这是惩罚!”
张伟伸出两根手指。
“我们不要五万。”
“我们要的是,在这个‘恶意欺诈’的基数上,乘以二!”
“这一百二十万的医疗费,是你们骗走的。现在,除了要退一赔三之外,针对造成家属严重精神损害这一后果,我们要求在‘所受损失’的基础上,再加两倍的惩罚!共计五倍赔偿!”
“一百二十万元的基数,五倍惩罚,就是六百万!”
张伟的声音在法庭上空回荡,每一个数字都砸在被告席众人的心口。
“这六百万,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基于林家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与精神摧残,给予受害者的法定赔偿。”
“但这还不够。”
他猛地转身,目光扫过旁听席,扫过镜头,最后定格在国徽之下。
“林老汉的遭遇是个例吗?不,那是冰山一角。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对受害者的赔偿,那么明天、后天,还会有无数个‘王老汉’、‘李老汉’被当成待宰的猪羊。”
“作恶成本太低,就是对犯罪的纵容!”
张伟从文件堆中抽出一份红头文件复印件,狠狠拍在桌案上。
“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之惩罚性赔偿原则。”
“我方请求法庭,对被告江城一院处以一千四百万元的惩罚性罚款!”
“这笔钱,原告分文不取。”
张伟的声音冷冽如铁:“全部上交国库!”
“审判长!此风不可涨,此恶不可留!”
“如若惩罚过轻,难保其他医院的某些领导不会效仿!”
全场死寂。
只有张伟的声音震得人耳膜生疼。
被告席后方,江城一院的法务总监猛地攥紧了手中的矿泉水瓶,塑料瓶身瞬间扭曲变形。
他的冷汗顺着鬓角滑落,滴在名贵的西装领口上,洇出一片深色的水渍。
一千四百万?
对于年流水数十亿的江城一院来说,这笔钱不过是九牛一毛。
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的结余本就要上缴财政,然后再由财政局根据预算拨款。
左手倒右手,听起来似乎没有任何区别。
但法务总监的手在抖。
他太清楚这其中的门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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