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既然是欺诈,那就别跟我谈什么医疗过失!(1/2)
赵铁柱宣布:“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由被告代理人首先发表辩论意见。”
法庭内的气氛在这一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如果说刚才的调查阶段是刺刀见红的肉搏,那现在的辩论阶段,就是顶级脑力的博弈。
旁听席上,那些原本已经准备看江城一院笑话的律所主任们,纷纷挺直了腰板。
“重头戏来了。”
大成律所的李合伙人压低声音。
“张伟刚才的证据虽然硬,但那是在‘事’上赢了。”
“现在比的是‘法’。”
“周明如果能把法律关系切断,这案子还有变数。”
周明站起身将目光投向了审判席。
很显然,在这短短几分钟内他已经收拾好他糟糕的心情。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周明翻开一份厚厚的法理分析。
“针对原告方提出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我方想强调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请注意,法律要求的是‘受到损害’与‘诊疗活动’之间,必须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周明转过身,看向原告席上的林家二婶。
“林老汉患有胃癌晚期,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医学上,胃癌晚期伴随全身器官衰竭,其生存率极低。”
“也就是说,林老汉的死亡,是疾病的‘自然转归’,是不可逆转的客观规律。”
他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极其专业冷酷。
“即便我院在后续管理中存在系统延迟、多计费用等行政管理瑕疵。”
“但这些瑕疵,是否导致了林老汉的死亡?”
“没有。”
周明自问自答,声音洪亮。
“林老汉在去世前,已经处于濒死状态。”
“我院的违规计费,发生在林老汉死亡之后。”
“一个死人,是不可能再次‘受到损害’的。”
旁听席上,几名年轻律师倒吸一口凉气。
“好毒的逻辑。”
盈科的王主任眼神微眯。
“他在玩‘切割’。”
“周明这是要把‘贪钱’和‘害命’彻底分开。”
“他承认医院贪了钱,因为那是小事,顶多退一赔三,罚点款。”
“但他死活不承认医院对林老汉的死负有责任。”
“只要切断了死亡责任,张伟主张的那两千万精神损失费,就彻底成了无源之水,医院需要赔偿的数额将直接变成几万十几万!”
周明继续输出,语速极快,不给任何人反应的机会。
“关于原告提到的高价药、过度检查,这在医学界属于‘诊疗方案的选择权’。”
“医生基于对病情的判断,选择更昂贵的药物,初衷是为了延长患者生命。”
“这属于学术争议,而非法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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