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2/2)
方缭扯下昭曦腰间的玉佩,随手抛给离他最近的家仆,“你们留在这里,也一样会要命。擅闯民宅,还意图杀人,打死你们都不犯法。赶紧走!我不是在和你们商量,我数三声,你们不走,我就给昭曦下毒,让他全身的毛发脱落,比女人还白净。”
这种威胁,在后世不算什么。在战国末年,却足以让男人慎重地再三考虑。这年头,没头发的,八成是囚徒。没胡子的,八成是太监。若是毛发落尽,天天遭人耻笑,都没脸出门了。
“你别乱来!”昭曦面色古怪,瞪着他的仆从,“快走!回去请大人。”
“大人”就是父亲,熊孩子打架,总是逃不过叫家长的命运。
最终,所有人都退出院子,留下二十个家仆,守在院门外边,这些家仆不敢明着守,生怕激怒方缭,鬼鬼祟祟地躲在竹林里。其他的人,回去给昭氏报信。
昭曦笃定方缭不敢将他怎么样,继续中气十足地骂人。
方缭慢悠悠地单手点灯,“闭嘴,我不喜欢太吵。从现在开始,你再说一个字,信不信,我把你变成哑巴?”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
一句话没说完,方缭曲起手指,在他胸前叩了一下,他的嘴唇还在开开合合,却发不出一丁点声音。于是,昭曦惊恐地挣扎,紧接着,身上挨了一针。这一回,他彻底晕过去,变成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方缭没兴趣为难昭曦,他缓缓放开手,让这厮滑到地毯上。很快,他又嫌弃这么大一个物体横在屋子中间,有些挡路,擡脚踢了踢,把昭曦踢到书案下边。
这时,住在附近的韩非,听到消息——昭氏要打杀方缭。他提一盏灯,带着五名侍卫,匆匆赶来。一进院子,但见满地狼藉,被砸碎的水缸,被踢散的柴堆,水流得到处都是。花圃边上,还有一坨狗屎。房门也遭到暴力破坏,关不严实。
他顾不上许多,先推门进屋,去看方缭。
映入眼帘的是一盏孤灯,方缭穿着天青色的寝衣,盘腿坐在床上,双目似闭非闭,气息绵绵若存。他手指修长,保持着一个既美观、又神秘的手势。看上去很是清逸绝尘。
暖色的灯光,柔柔地铺洒开,一旁的小榻上,玄猫慵懒地眯着眼,肚皮朝上,四条腿自然地垂着,不时地摇一摇尾巴尖。
方缭打坐调息,心神宁静,不用刻意去看,也能感觉到有人在靠近,他缓缓地收了功。
“大师兄。”
韩非拉住他,上上下下打量一遍,确认他没有受伤。才坐下,聊起刚才的事。
听方缭说完事情的经过,韩非沉默片刻,“我进来的时候,昭氏的人,还在院外躲着。”
方缭满不在乎:“没事,他们不敢进来。”讲真,打群架,他还没怕过谁。
“昭曦……”
“他没事,睡一觉就好。委屈他在书案下边躺一宿,等天亮,再把院子打扫干净。”
韩非担心方缭的安危,找了个东西,将门顶上,让五名侍卫轮流守夜。
方缭很是感动,让出半边床,邀韩非一同休息。小榻留给侍卫。
夏夜闷热,方缭通常是不盖任何东西的。不过,韩非一向怕冷,他三伏天,睡觉也要盖一层薄薄的毯子。方缭这里没有薄毯,他翻箱倒柜,找出锦缎被套,厚薄和毯子相似,替韩非盖上。
玄猫趴在床边,揣着两只前爪,盯着韩非看了一会儿,突然爬到他身上。
方缭一把捞起玄猫,“你现在这么大一只,很重的,踩我就算了,不准踩我师兄!”
韩非闷笑一声:“无妨,睡吧。”
第二天一大早,张苍照旧拿着数学题来找方缭,求方师兄解惑。最近一段时间,他在学习六书九数。方缭的数术水平,是兰陵学馆公认的高明。连荀子和黄石公也自愧不如。反正,遇到解不出的数术难题,向方师兄请教,总没错。
方缭居然还没起床,懒散地躺着,指挥一个奇怪的青年打扫院子。说奇怪,主要是指那青年的神情,一副恨得牙痒痒的样子,然而,异常听话。方师兄让他铲狗屎,他气得面色通红,却不敢吭声。
韩非正对着铜镜束发,玄猫伸着小短腿,去够他的发冠,够不着就耍赖,整只猫都挂在他的胳膊上。物似主人形,方缭偶尔赖床,也是这般可可爱爱。
“大师兄也在?”
“恩。”
张苍蹦蹦跳跳地跑过去,和小猫争宠,攀住韩非的另一只手臂,轻轻摇晃:“大师兄,教我射箭好不好?教我,教我嘛。”
这小家伙贼精,在荀夫子面前,就遵守礼仪,稳稳地走路。在方缭面前,就放飞自我,露出小孩子的天性。
韩非也招架不住这种撒娇怪,点点头。还亲手帮张苍制作了一副小号的弓箭。
方缭微微垂眸,每次张苍撒娇,让他们的底线一降再降,毫无原则地宠着小家伙。他就想起赵政。
赵政当初,也是相近的年纪,哪怕有张苍三成的功力,也不至于被方缭当成一个平等独立的个体,一点都没惯着。那时候,方缭的心智还不成熟,突然流落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别人对他热络,他便想着回报。别人对他冷漠,他便也若即若离。赵政偏偏就是那种情绪不外露的早慧儿童,他误以为赵政冷淡,将恶劣的一面,几乎毫无保留,都让赵政领教过了。这大约就是,遇见的时间不对,互相折腾。
前几天,秦国的使者找到方缭,以高官厚禄为诱饵,希望他能入秦。方缭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拒绝。
毕竟,他做下的那些事,赵政或许不会找他算账,但是赵政他爹,委实不好说。和张苍的相处,让方缭深切地体会到老父亲的心态。将心比心,要是有人教导张苍练剑,隔三差五就偷袭一下,以摔倒为代价,锻炼孩子的反应速度,他肯定要教那厮重新做人。
《毋故入人室律》(秦国的律法)——“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其时格杀之无罪。”
不只是秦律,汉律也有类似的规定。所以,在那个年代,如果不是官方人员,私闯民宅,完全有可能被宅子的主人当场格杀。
朕。
先秦时期,“朕”就是“我”,不是皇帝专用。其他人,无论尊卑,都可以自称“朕”。
比如,“朕皇考曰伯庸。”——屈原《楚辞·离骚》
东汉,蔡邕《独断》卷上:“朕,我也。古代尊卑共之,贵贱不嫌,则可同号之义也。”
一直到秦始皇灭六国,将“朕”作为皇帝专有的第一人称代词。据说,是取“天下皆朕,皇权独尊”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