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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车被偷,还被讹钱,倒霉的章文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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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椅子上抽着烟的章文耀。

袁浩云见到了老熟人,顿时露出‘和善’的微笑。

“哟,这不是我们大屿山警署的章sir嘛,没想到那个道德败坏殴打老人的警察就是你啊。”

“不过也是,这种事情也就你能做得出来。”

袁浩云和章文耀之间一直不对付,之前在新界南共事的时候,不知道吵了多少次。

甚至有一次还差点打起来。

天养生的那件案子,也是因为章文耀不及时通报,导致人跑了。

新仇加上旧怨,袁浩云自然不会嘴下留情。

一旁的邱刚敖和方丽娟两人不断掐着自己的大腿,生怕自己笑出了声。

不过出乎袁浩云意料之外的是,章文耀竟然连回怼他一句都没有。

“阿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袁浩云看向老保安问道。

“是这样的阿sir。”老保安将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告诉给了他,最后哭诉道:“阿sir,你是不知道的,这整栋大厦晚班只有我一个保安,我既要负责巡逻,还要看管停车场。”

“我一个人哪里看管得过来。”

“这家伙的车丢了我也很自责,可是他不应该这样打我啊,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车丢了根本的原因就不关我的事,都怪他们这群人交的管理费太少,管理处才雇佣不起多的保安的。”

“阿sir,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袁浩云理清楚了原委。

这件事情怎么说呢。

章文耀生气也是正常的,毕竟车被偷了,老保安还什么都不知道。

而老保安呢,又觉得自己一个人既要巡逻又要看管停车场,分身乏术,无法面面俱到。

这样一来,就要看看这大厦与管理处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明确规定保安对业主的车辆有保管责任。

还有就是保安有没有收取私家看管费等等。

如果都没有的话,保安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需要协助业主报警和提供相关线索而已。

而且因为晚班只有一个保安的缘故,属于管理的问题,那么保安通常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很快,通过管理处那边,袁浩云翻开了合同,合同内规定,大厦的保安人员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保管业主的车辆。

大概率是因为管理费的原因。

管理处曾经提过要上涨管理费,用来配备相对应的保安设施,结果遭到了业主的一致反对。

所以管理处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只是仅约定保安需进行巡逻的义务。

而地下停车场之所以会配备保安亭,是因为一开始的兴建就有计划在里面的。

而老保安也尽到了自己巡逻的责任,来到保安亭休息,并没有擅离职岗的过失。

总而言之,老保安不需要受到任何处罚。

反之,章文耀因为打了老保安,要赔偿他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一系列费用。

至于费用多少,那就看老保安下手有多狠了。

不过章文耀不服的话,也可以慢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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