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十年恩怨十年剑 > 外传-楼震云

外传-楼震云(2/2)

目录

五、告白

此后数月,我都不敢再见芸娘,甚至连路过她的茶馆儿,都畏首畏尾。

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耿老大得知将军翟功禄未战先逃的消息,急忙联系我一同跑路,免做炮灰。

我却不肯走。

兄弟们大都是光棍汉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却不一样。

我在隆城还有牵挂。

单相思的牵挂,也是牵挂。

记得那日,耿老大的眉头拧成了疙瘩,似乎有太多的纠结与不舍。

耿老大是个好老大,对兄弟们,真的是没话说。

他想了许久,似不甘心,一伸手,狠狠揪住我的后脖颈,强押着我,走向“芸娘”的茶水铺子。

我还记得他说的话:“小楼子,走,你现在就去找那小娘们儿告白,被拒了,也就死心了。”

我感激耿老大。

他过激的行为给了我告白的勇气。

那一天,在隆城大道的茶水铺子前,我气血上涌,不顾其余,放声大喊:“芸娘子,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给爷个痛快的。”

芸娘子的动作忽然僵住了,低着头,久久不语。

我继续放声大喊:“芸娘子,爱与不爱,给爷和痛快的,再不说话,爷可要走了。”

“别,”芸娘忽的抬起头,脸上一片绯红,开口回应道:“我……”

所有人都安静了,等待着那个答案。

“我,我喜欢!”

我等到了,我等到了,我终于等到了。

那个足以让我放弃生命的答案。

六、围城

耿老大没有骗我。

不久后,胡人南下,隆城告急,而翟将军,果然已经逃走了。

就在大家陷入混乱与绝望之中时,一个叫做王法的文官却站了出来,声称要领导我们,保卫隆城,抵抗胡人。

这世道就是这般。

有人未战先怯,就有人临危受命;

有人逃之夭夭,就有人坚定不移;

有人低眉俯首,就有人宁折不弯。

我们失去了顶着将军名号的“软骨头”,却迎来了看似柔弱文士的“真脊梁”。

在王法的带领下,隆城军民一心,首战告捷,将胡人小王子金莫迪斩杀于瓮城之中。

军心大振,民心大振。

当我们坚信胜利的时候,胜利却并未向我们走来,反而迎来了胡人可汗哈力斥更为凶猛激烈的反扑。

胡人不知从哪里搞来的攻城器械,如附骨之蛆,攀缘城墙而上,与我等守军展开了激烈的肉搏。

厮杀之中,我身中一刀,武器脱手,被胡人士兵逼迫至城墙边缘,只能闭目等死。

绝望之际,忽闻城内喊杀震天,百姓们手持农具,冲上城头助战。

一白发老者扑向逼迫我的胡人,与其一同坠入城下,同归于尽。

我得救了。

可我为什么没有丝毫劫后余生的喜悦呢?

我认得那白发老者。

他是城中猪肉铺子的老李头,赫赫有名的隆城老兵,芸娘子的生身父亲。

当初,为了凑够买百夫长的银子,耿老大带我遮蔽面目,借严家公子严仕龙讨要老兵补贴之机,冒充严家势力,冲入猪肉铺子中,将老李头毒打一顿,搜刮了全部的银钱。

如今,老李头却为我而死。

我生而有罪,死不足惜。

无面目再见芸娘子。

七、突围

隆城军民戮力同心,将胡人撞下城墙,迫使胡人改攻城为围城,欲困死城中军民。

王法率军民拼死守城数月,直到天气渐凉,粮草渐尽,一旦隆城入冬,恐怕这一城之人都要被活活困死。

王法深感危险,欲招募敢死之士,突围求援。

我报名了。

老李头死后,城中已没有了我的位置。

我亦扎根城头之上,不敢再见芸娘。

权当是我已经死了吧!

可临行之前,我还是忍不住,远远看了芸娘一眼。

彼时,她正孤身一人,为将士们熬煮茶水,眼中却没有泪水,只有对胡人刻骨铭心的仇恨。

大半年不见,她一定认为我已经死了。

芸娘,我心中有愧,这就去城外赴死。

深夜,王法将我等敢死之士连人带马,用绳索约束,自城墙各处分别坠城而出。

不少弟兄被胡人当作箭靶,钉死在城墙上。

我幸运地触及地面,策马奔腾,向南一路狂奔。

胡人盯上了我。

箭矢如雨,投枪如林。

而我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向南,向南,再向南。

数十个胡人骑士紧追不舍,马蹄声密集紧促,催命一般,如影随形。

战马失蹄。

我重重地摔倒在荒野之中,被胡人们当作活着的草垛箭靶,肆意戏谑玩弄。

对不起,芸娘子,我不该给表白之后又悄无声息的逃避;

对不起,老李头儿,我将亲自去地狱向你道歉;

对不起,王县丞,我冲不出去,也杀不回来。

痛……

好痛……

我的四肢在流血,我的身体在流血……

我的身上插满了胡人的箭矢,还有新的箭矢不断飞来。

太痛了……

这就是生不如死的滋味吗?

恍惚中,我似乎产生了幻觉。

我竟然听到了胡人的惨叫与哀嚎,看到了胡人飞溅的鲜血。

我竟然听到了耿老大的声音。

临死前的幻觉罢了,耿老大怎么会……

不,不是幻觉。

耿老大,耿老大他来了,并将我抱在怀中。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王县丞交付给我的帛书掏出来,交给了耿老大,希望我肮脏的血液不要轻易弄污了它。

“耿老大,求求你,给兄弟个痛快吧!我,好疼……”

尾声

我叫楼震云,是隆城的一名普通士兵。

我的爱恨情仇全都默默无闻,只有自己知晓。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