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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章 李德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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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如椽巨笔,将杨坚的夺权之路包装为“天命所归、民心所向”,为隋朝的建立奠定了合法性基础。

开皇元年(公元581年),杨坚登基称帝,建立隋朝,授李德林为内史令,封安平公,成为隋朝开国重臣,执掌中枢机要。

隋朝建立后,李德林以其深厚的学识与卓越的政治才能,参与隋朝诸多典章制度的制定,成为隋朝文治的核心奠基人。

开皇元年,隋文帝命李德林与太尉于翼、尚书左仆射高颎等人同修《开皇律》。

李德林主导律法修订,秉持“删繁就简、宽简慎刑”的原则,将北周两千五百余条苛法精简为五百条,废除宫刑、车裂、枭首等残酷刑罚,确立笞、杖、徒、流、死五刑体系,首创“死刑复奏制度”,规定所有死刑须经皇帝三次复核,严禁地方擅杀,极大地保障了司法公正。

他还提出“诸诏敕与律令违者,一准律令”,试图以法律约束皇权,彰显其法治思想。

《开皇律》成为中国法制史上承前启后的里程碑,为后世《唐律疏议》奠定了基础,其影响绵延千年。

除律法外,李德林还参与隋朝官制、礼仪、户籍等制度的制定。

他反对苏威提出的“置五百家乡正、理民间辞讼”之议,认为乡正易生朋党、徇私舞弊,且于一乡之中选能治五百家者,实属难得,朝廷应统一选官,不可放权于乡。

虽最终隋文帝采纳苏威之议,后因乡正扰民而废,足见李德林的远见卓识。

开皇五年,隋文帝敕令李德林撰录其为丞相时的文翰,勒成五卷,名曰《霸朝杂集》。

文帝读毕,次日谓李德林:“自古帝王之兴,必有异人辅佐。

我昨读《霸朝集》,方知感应之理。

昨宵恨夜长,不能早见公面。

必令公贵与国始终。”

遂追赠李德林之父为定州刺史、安平县公,谥曰孝,令李德林袭爵。

李德林还奉诏修撰《齐史》,虽未竟其功,却为其子李百药撰写《北齐书》积累了大量史料,奠定了北齐史学的基础。

其文集八十卷,虽遭乱亡失,尚存五十卷行于世,其文辞与思想,对隋唐文学亦有深远影响。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志在统一南北,李德林长期参与平陈战略的谋划,为隋朝灭陈、统一全国立下汗马功劳。

开皇八年(公元588年),隋文帝决意伐陈,李德林虽因病未能随驾,文帝仍敕书追之,御笔注云:“伐陈事意,宜自随也。”

并令高颎至其宅取平陈方略。

李德林献“先扰后取、多路并进、直捣建康”之策,建议在江南收获季节,以少量兵力袭扰,使陈朝疲于奔命、荒废农时,待其麻痹懈怠,再遣大军分路渡江,直取陈都建康。

隋文帝采纳其策,以晋王杨广为元帅,统领五十一万大军,分八路伐陈,仅用两月便攻破建康,俘获陈后主,结束了近三百年的南北分裂局面。

平陈之后,隋文帝欲以李德林为平陈首功,授柱国、郡公,实封八百户,赏绢帛三千段。

然高颎谏言:“天子画策,晋王及诸将戮力之所致也。

今乃归功于李德林,诸将必当愤惋。”

文帝遂止,然李德林的平陈之功,朝野皆知。

此外,李德林还着《天命论》上呈隋文帝,论证隋朝统一天下乃天命所归,安抚民心、巩固统治,为隋朝的统一与稳定提供了思想支撑。

李德林虽为隋朝开国元勋,深受隋文帝器重,但其性格刚直、恃才傲物,不愿阿谀奉承,且常于朝堂之上直言进谏,触怒皇权,终为其晚年悲剧埋下伏笔。

早在隋文帝受禅之初,虞庆则劝文帝尽灭宇文氏宗室,高颎、杨惠皆附和,唯李德林固争不可,认为滥杀宗室恐失民心。

文帝怒曰:“君读书人,不足平章此事。”

遂尽诛宇文氏,自此对李德林心生嫌隙,其品位多年未得升迁,位居高颎、虞庆则之下。

开皇九年,隋文帝巡幸晋阳,有人告发李德林奏取逆臣高阿那肱的卫国县市店八十塸,实为强夺民地。

苏威、李圆通等人亦趁机谗言,称其“诬罔妄奏、贪赃枉法”。

文帝不问缘由,斥责李德林,追夺其市店,自此对其愈发嫌恶。

开皇十年,虞庆则巡省关东还朝,奏言五百家乡正扰民,文帝欲废之。

李德林复奏:“此事臣本以为不可,然置来始尔,复即停废,政令不一,朝成暮毁,深非帝王设法之义。

臣望陛下若于律令辄欲改张,即以军法从事。

不然者,纷纭未已。”

文帝闻言大怒,诟曰:“尔欲将我作王莽邪!”

此前,李德林为求父赠官,曾称父为太尉谘议,实则其父终官校书,李元操、陈茂等人阴奏其“妄加父官、欺君罔上”。

文帝积怨已久,遂于朝堂之上历数其罪:“公为内史,典朕机密,比不可豫计议者,以公不弘耳。

朕方以孝治天下,故立五教以弘之,公言孝由天性,何须设教,然则孔子不当说《孝经》也?又罔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实忿之。

今当以一州相遣耳。”

遂贬李德林为湖州刺史。

李德林拜谢曰:“臣不敢复望内史令,请予散参。

待陛下登封告成,一观盛礼,然后收拙丘园,死且不恨。”

文帝不许,复转其为怀州刺史。

李德林至怀州,恰逢大旱,他心系百姓,课民掘井溉田,然当地地质特殊,掘井多无水,反致劳民伤财,为考司所贬。

仕途失意、民生困顿,加之年事已高,李德林身心俱疲,终日忧愤。

开皇十二年(公元592年),李德林卒于怀州任上,享年六十一岁。

隋文帝闻其死讯,心中有愧,追赠其为大将军、廉州刺史,谥曰“文”,并令羽林百人、鼓吹一部为其送葬,赠物三百段、粟千石,祭以太牢,极尽哀荣。

李德林一生,以才学立身,以谋略辅政,于乱世中辅佐隋文帝统一天下,制定《开皇律》,奠定隋朝文治基础,其功不可没。

然其刚直不阿,不愿屈从皇权,终遭贬谪,在忧愤中离世,令人扼腕。

李德林虽逝,其才名与功业却永载史册。

《隋书》赞其:“德林幼有操尚,学富才优,誉重邺中,声飞关右。

王基缔构,叶赞谋猷,羽檄交驰,丝纶间发,文诰之美,时无与二。”

其子李百药承其史学遗志,历经隋末唐初之乱,终在贞观年间修成《北齐书》,完成其父未竟之业,父子二人皆为中国史学史上的杰出人物。

李德林的一生,是乱世文臣的缩影:他以绝世才学立足,以经世谋略建功,却因性格刚直、坚守道义而触怒皇权,终致晚景凄凉。

然其制定的《开皇律》、参与的隋朝典章建设、辅佐的统一大业,皆为中国历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他的文才、谋略与风骨,在隋唐之际熠熠生辉,成为后世文人与政治家的楷模,其名其功,亦将永远铭刻于历史长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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