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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蚍蜉撼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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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立马两眼放光,大喜道:“那赶快去叫他过来,正好一起吃顿饭!”

张商英这会儿二十八岁,章惇则是三十六岁,两人都正值风华正茂的年纪,但相比起来张商英却比章惇更有傲气(年轻人毕竟要更加不知天高地厚一些)。为了给章惇制造一点神秘感,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恶搞欲望,张商英这天特意穿了一身道袍去见了章惇,其目的就是为了要跟这位传说中自视甚高且极具辩才的章惇大人在嘴上论个高下。

一番客气和寒暄之后,二人很快就进入了正题开始在嘴上你来我往一顿猛烈厮杀,最后的结果竟然是章惇败了。大惊之余,章惇忽然哈哈大笑并对张商英以上宾之礼待之。很快,章惇便一纸文书将张商英举荐给了王安石,张商英也随即被召入京城与王安石当面相叙。由此,张商英便在王安石的举荐之下成了中书省的一名官员——检正中书礼房公事。不久之后,年仅二十九岁的张商英便在这年的公元1072年成为了一名御史——权监察御史里行。对了,唐垧在垂拱殿强势雄起的那天也曾点了张商英的大名,他斥责张商英名为御史实为王安石的鹰犬。

介绍完张商英,我们再来说变法派和保守派之间的这次争斗。

话说这年十月在博州有一个叫李则的小军官因为贪赃犯事而被当地官府判处斩刑,审刑院和大理寺在复核此案后都觉得这个判决没有问题,可刑部的官员却认为此案判得过重,他们认为李则不应该被杀头,顶多是流放。由于李则是军人,所以这起案件最后交由枢密院裁处。

请注意,重点来了。枢密院这边负责审核此案的是枢密院检详官刘奉世,而他与判处李则斩刑的那位博州官员是亲戚,如果此案最终认定是误判,那么刘奉世的那位亲戚就得被追责。所以,刘奉世直接站出来说此案博州方面的判决没有问题,李则就是应该被处死。

由于此案有争议且涉嫌官员误判命案,所以御史台方面就介入了此案的调查。御史台最后的认定结果就是博州的那位断案官员应该以误判之罪被追责,而枢密院方面也要为此而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御史台还要因此而追究刘奉世的责任。得知此事后,张商英大喜,他主动把追责这活儿给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刘奉世当然不会就此俯首认罪,他反而上奏说张商英是在乱来,李则就是应该被处死,博州方面的判决也是没有问题的。这还不算什么,刘奉世转而又把矛头指向了张商英,他说张商英竟然为一个死刑犯脱罪,所以朝廷应该将其治罪。

面对双方的相互指责,赵顼最后也拿不定主意,他下诏将此案交由纠察刑狱劾治。张商英由此而大怒,一来他认为枢密院这是在草菅人命,二来他觉得刘奉世的背后可能有文彦博在作怪,他身为御史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可刘奉世竟然因此而建议赵顼治他的罪。再又联想到唐垧的发狂之举以及文彦博借山崩之事攻击新法,本就生性嫉恶如仇且天不怕地不怕的张商英决定这一次要趁机新账旧账一起算,他不但要为自己出气,更要为变法派出口恶气。

于是乎,张商英一纸奏疏呈上:“陛下,我可是御史,是你的耳目之臣,可如今枢密院竟然因为我指控他们错判命案而要求你治我的罪,这显然是某些大臣在故意挟私报复。你知道如今的枢密院都是些什么人吗?这个刘奉世就不用说了,枢密院里还有一个叫任远的官,臣已查清此人前后总计干了十几件不法之事,可因为任远在枢密院里有后台,所以枢密院方面对此一直都在包庇纵容且不管不问。想当年姚崇只是因为庇护手下的一名小官就被罢免了宰相,枢密院里的几位长官难道不应该有人为此事而负责吗?臣在这里恳请陛下彻查李则一案,同时也请陛下将任远所犯之事交由开封府彻查。如果结果证实臣所言不实,那么到时候请陛下斩下我的头颅! ”

注意看张商英的这份奏疏里所提到的几个要点:一、枢密院有大臣想整他。二、任远犯事却不被惩处应该有枢密院的高官为此而负责。三、他以性命担保自己所奏非虚。最关键的一个地方在于,张商英提到了姚崇罢相,他在这份奏疏里一次也没有提到文彦博的名字,可字里行间他的矛头全都在指向文彦博。

这份奏疏一出,文彦博立马“投降”,他和两位枢密副使吴充和蔡挺一起上表求罢并同时请求赵顼彻查任远一案,而他们在案件的审理结果出来之前将居家待罪。同时,文彦博还命人将枢密院的所有大小章印都交到中书省去。这意思就是,我们枢密院现在已经没有主事的人,军国大事从此以后就全部交由中书省处理。换言之,坊间都在传言,这次张商英向枢密院开炮是受了中书省的指使,是王安石想军政大权一把独揽,那么我们现在就如你王安石所愿,今后枢密院就并入你们中书省了,你王安石自己一个人玩去吧!

文彦博看似在服软,但实际上却是在以退为进。枢密院的三位长官集体请辞,这是认罪还是威胁?此外,你将枢密院的印章全部交给中书省,请问你有什么权力这么做?你请示皇帝了吗?可是,文彦博作为一个朝廷老臣,他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当,反而是理直气壮。如此,这算不算是他在倚老卖老呢?又像不像大胆包天的权臣在要挟年轻的帝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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