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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0章 昂贵的《总统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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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0章 昂贵的《总统令》

阿美莉卡国会颁布一项法案时有个固定程序叫做:立法程序。而废止一项法案,使用的也是同样的程序流程。

其过程是,首先需要找一个议员来负责提出议案;(这要花钱)

然后,还要找人游说负责审议这项议案的委员会成员,以保证该议案能通过审核,进入投票程序;(这要花不少钱)

之后,又要保证这项议案在参议院和眾议院这两轮投票中全部通过;(这要花很多钱,还要托关係)

最后,还要找到总统签字才能生效。(也要花钱)

整个过程,其麻烦的程度让孙志伟想想就头皮发麻。

当然,还有简单点的办法,那就是直接找到奥尼尔议长,让奥尼尔议长以自己的威望,来推动这项议案得到通过。

以奥尼尔议长的力量,整个流程都不存在掣肘,连里根都会卖他一个人情。

当然了,这其中肯定也要花钱,这是避免不了的,奥尼尔议长也不会代他出这个钱。

可孙志伟要付出的可不仅仅是钱,还有欠奥尼尔议长的一个大大的人情。

万一將来,奥尼尔议长或者他的子孙,有什么麻烦事情找上门来,他还不好回绝。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政治家的人脉或者政治遗產了。

第二种方法是,孙志伟直接联繫上次会谈时认识的里根总统代表,让里根帮忙直接废止该法案。

因为它並不是法律,只是法规,所以,总统就有权发布《总统令》直接给予废止。

但这要花钱,花大钱,毕竟你是使唤总统不是,那价位跟使唤议员可不一样。

对於一位总统来说,《总统令》的数量其实並没有限制。

从1789年到2025年,歷任白宫总统共签署了超过15900份行政命令。据此计算,平均每年大约颁布67项行政命令。

有的总统干一任,每年才发十几二十条《总统令》,有的则不然。

最多的一位总统,就任后100天內,就发出了143条《总统令》,是歷任总统中最多的。

虽然《总统令》並不稀罕,但想要总统为你专门发布一条,那价格可不便宜。

孙志伟通过捐客了解到的价格,一条对总统没有什么负面影响的《总统令》,对外价格大概在100万美元左右。

这可是八十年代的100万美元,搁在2025年,这个价格差不多相当於500万美元的样子。

如果要发的《总统令》会让总统付出某些代价,比如,会让总统名誉受损或者遭到舆论遣责,那价格还要更高。

第三种办法是,找到相熟的法官,直接裁定《反平克顿法案》违宪无效。

当然了,普通法官肯定不行,最起码要最高法院的法官,甚至有可能会惊动终身大法官。

虽然孙志伟没有相熟的最高法法官,但华盛顿有那么多捐客呢。

通过捐客的介绍,找到一个能办这件事的法官,甚至直接找上一名最高大法官,都不是什么难事。

但这肯定要需要孙志伟付出足够的代价,至於这个代价是不是钱,现在都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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