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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 组队送礼(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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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从大鼋山回来之后,乘黄对我就不再像之前那样友好了,很多时候,它都不愿意为我出手。”

我从桌上拿起之前富豪扔出别墅外的那些吊坠,并走到大师和女管家跟前,问宁子初道:

“那接下来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两个骗?”

宁子初走到我旁边,说道:

“自然是让小吕通知院里把他俩带回去审一审再说咯!”

吕树繁:“放心吧,我早就已经通知院里来人接手了,你们自当去办其他事情就好。”

“不过,在这之前……”,宁子初转过身,从沙发上拿起一本《本草纲目》 ,随后继续说道:

“我倒要看看,这位大师肚子里的应声虫,到底长成什么样了?”

说着,他打开手中的《本草纲目》,开始对着大师读出一个接一个的药名。

虽然在读到一些药名的时候,大师的身子确实出现了明显的抽搐,但这个老骗子似乎正在给自己的体内孕力,以防止那只住在他肚子里的应声虫就此被驱出体外。

“我来试试!”

我边说着,便从双手指尖甩出冰蚕北陆的冰丝,挥手之后,一手冰丝将宁子初手里的《本草纲目》一页页粘住,另一手冰丝则扎在了大师的身上。

自从在三珠树前,我用冰丝在树上探知到了一些事情之后,我便开始不断尝试用冰丝来感知外界的事物,这种感觉很奇特,你明明没在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鼻子闻,用嘴巴尝,用手指触摸,却能清楚的感知到冰丝所附着在的,是什么地方,什么物体,这些物轮廓,质地,味道,颜色,以及上边的纹路,我都能自信的分别出其中的细节。

眼下正好是我小试牛刀的时候,于是我一面摆动着冰丝以此翻阅《本草纲目》里的药名并大声朗读,一面仔细摸索着大师身上的穴位所在。这个法子挺管用,当我读到一味叫“远志木蓝”的药时,大师的身体再次出现明显抽搐,而我手中的冰丝则探知到他百虫窝、足三里、四缝、脾俞及胃俞等几处穴位对这味药有着几乎同频率的收缩和膨胀。

“就是这些地方!”

我坚定的说道,随即调动龙息将力道传入指尖,紧接着,扎在大师刚才提及的那五处穴位的冰丝瞬间变得如银针一般坚韧,这些冰丝带着阵阵彻骨寒气,扎得大师痛苦难当,这种又痛又冷的折磨终于使他那张始终紧闭的双唇忍不住分开大喊一声。

下一秒,大师艰难的弯下腰,一只肉粉色的东西立马从他嘴里呕出,接着,那东西便如同是一团猪大肠一般蜷缩在地面上,同时还散发着阵阵古怪难闻的药味儿。

说是大肠,已经是对这个东西最形象的形容,再仔细看看,发现这东西根本不成样子,在它的蠕动之下,其身体一会儿如同一个肉袋子,一会儿又分裂成根须状,体类似生活在海里的某种水母。

宁子初用脚踢了踢这只应声虫,随后便用一个塑料袋将瘫在地上的应声虫踢到了袋子里然后扎紧袋子并将其交给了吕树繁,他对我们说道:

“大师居然能将这么恶心的东西用药物养在自己肚子里这么久还不会被其完全寄生,如此看来,他还是有点能耐的,不过也就只能这虫子吓唬吓唬普通人罢了。”

靠在大师背上的女管家拧头看到大师已经吐出应声虫后,身子突然一软,娇嗔一声过后,浑身便开始散发出一种刺鼻是香味儿,这不是香水味儿,也不是花香,闻着就像是某种化工香料的味道,就好像……小时候在文具店里买的那只带着香味儿的橡皮擦,只是气味儿要比橡皮擦浓上百倍。

“总算是憋不住了”,宁子初看着女管家笑道:

“这女的会一种省(xg,第三声)气之术,可以将自己身体上的特殊气味加以掩盖,只是很容易,且一旦破功,气味终究还是会藏不住。”

我:“这味道,可有什么说法?”

宁子初摇摇头:“尚且还不太清楚,但我估计应该和那个富豪为什么会迅速长出大量脓疮且身子暴虚有直接关系,你没听富豪夫人是怎么对这个女人说的吗?请她来家,就是为了‘服侍’富豪的。”

“噢……原来是个通房丫鬟啊~”

我坏笑道。

一个小时过后,来接应吕树繁的车子开到了别墅区路口,我和宁子初合力将大师和女管家押送到车内,将这俩骗子送走之后,我们三人回到住处,看看南宫藜正站在别墅的院子里痴迷的摆弄着手里的那枚珍珠。

见我们回到,南宫藜小心的拿着手里的珍珠高举向天空,任由阳光照射均匀的在珍珠上。

几秒过后,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在正午阳光的照射下,那枚珍珠居然从原来的鸡油黄转眼变了朱砂红。

“随温变色材质?这也不稀奇啊!”

吕树繁从南宫藜手中拿过珍珠打量道。

南宫藜盯着吕树繁手里的珍珠,说道:

“不是的,我一开始我也以为是这样,所以我才把它攥在手心,试试用手上的温度能否让它继续变色,但是用,就在你们还在研究应声虫和女管家的时候,我就发现这枚珍珠已经从润白色变成了刚才的黄色,我能感觉到,这东西一定不是根据温度变色那么简单,所以才把它拿到这里,想再试试。”

宁子初看样子其实已经猜到了答案,但他还是带着考验的语气对南宫藜问道:

“再试试?试试什么?”

南宫藜从吕树繁手里拿回珍珠,说道:

“想试试它的变色原理是不是跟时间有关,还有……”

南宫藜看着放在手里的珍珠,略有所思的继续说道:

“这东西根本不是珍珠,我可以肯定,它其实是一枚虫子的卵。”

看着宁子初那寓意深刻的眼神,南宫藜双眼突然睁大,脸上的疑惑随着她那注视着虫卵的目光逐渐变成了震惊,她捏着手里的虫卵,说道:

“难道……在这枚虫卵里的……就是十二时虫?”

“恭喜你,答对了”,宁子初打了一个响指说道:

“这就是十二时虫的一枚卵,早年随一名诸侯下葬在北方的一处古墓内,后来民国时被盗墓贼盗走,从此流失在了海外,接着被富豪的夫人高价买回国,如今落到了我们的手上。”

我:“十二时虫?我好像在《酉阳杂俎》里边看到过。”

宁子初:“它不止记载于《酉阳杂俎》里,《岭表录异》和《太平广记》当中也有关于它的记载,不管是哪一本古籍,对它的描述都是称它能随着时辰的变化,其身体能呈现出不同的颜色转变。”

我:“这么说,这个就是我们给吴潮亭准备的礼物?”

宁子初:“还不完全是,这要看南宫藜能不能将十二时虫从这枚卵里孵化出来。”

“她又不是母鸡。”

我这话刚说出口,就被南宫藜朝胸口狠狠地拍出一掌。

随后,南宫藜将虫卵端正的当中掌心,其双眼微微眯了一下,接着,我便看到那枚虫卵开始逐渐抖动,这种抖动愈发剧烈,一分多钟过后,虫卵“咔嗞”一声裂开了一条缝,再过几分钟,裂缝在虫卵外壳上迅速扩散,所在虫卵壳顶上被一股小而倔强的力量一翻而开,一只形如毛虫,长不过半寸且通体色泽赤红的小东西这才缓缓从蛋壳里探出了半个身子。

宁子初凑近看着虫子,说道:

“它,才是我们准备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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