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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4章 才智均值回归和不杀大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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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臣点头称谢,这些卿相又犹豫着,想要询问皇帝自己是不是有同样待遇。

朱由检没有注意他们的想法,继续道:

“封疆大吏论实权,超过很多封君。”

“如果他们没有爵位,恐怕难以让封君听令。”

“甚至在交往之时,都会有些不便。”

“朕打算给海外塞外任职的督抚,全部授予爵位。”

“内地只要严格执行朝廷命令、达到政绩要求,同样授予爵位。”

“如此他们就同样是贵族,更方便和封君商议。”

这对封疆大吏自然是好事,但是却听得群臣更加心里不平衡:

如果封疆大吏都是贵族,他们以后还如何指挥?

首辅韩爌说道:

“陛下,臣以为此事应谨慎,不可让封疆大吏起野心。”

“尤其是封君自有兵马,他们以此割据一方怎么办?”

这是一个问题,朱由检道:

“封君调到大明境内的兵力一定要限制,枢密院和理藩院一起商议。”

“朕之所以给督抚封爵,最大的期望是保障他们的忠心。”

“朕知道,一些官员年轻时不谨慎,可能会犯下错误,或者被人陷害留下把柄。”

“但是只要他们忠于朝廷忠于皇帝,朕就可以赦免他们的罪过,让他们不至于为此而担心。”

“包括你们也是同样,朕不希望你们这些‘半君’,还会受他人的威胁。”

“如果有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向朕密奏,朕会帮助你们处理。”

“就连阉党的附逆官员朕都能赦免,你们犯些小错又有什么可以担心?”

这是他从后世的影视剧得出的体会,经常有大臣位高权重了,却因为年轻时留下的把柄,被人拉下深渊。

他不知道大明有没有这样的官员,如今是从制度上,杜绝这个隐患。

不管以前做过什么,只要成为大臣后仍旧忠于朝廷,那就不是什么大问题,皇帝能帮他们解决,有忠心就不用担心。

这一番话有些没头没尾,韩爌等人都有些听不明白。

不过皇帝赦免大臣小过的意思他们是知道了,对此十分欣喜。

有些猜到皇帝想法的温体仁,则说道:

“小错可以赦免,但是若犯下十恶不赦之罪呢?”

“这些罪过纵在大明律中,也不能用八议。”

这有些说到朱由检的意图了,他笑着道:

“赦与不赦固有制度,其实却更多的是在朕一念之间。”

“只要大臣不造反,犯下错愿意向朕坦白、愿意进京朝觐。”

“那还有什么无法赦免的罪过呢?”

“纵然不用八议,也能仿照对钱若赓的处置,定个斩监候之罪。”

斩监候这个处置,看似是定斩刑,其实却是死缓。

钱若赓就是因为用刑残酷打死罪犯,被万历皇帝下旨定了死刑。经过大臣挽救,被监禁在诏狱。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在诏狱中三十七年都没处斩,最终在天启二年被恩诏特赦。

朱由检以他为例,就是在说只要大臣忠于朝廷,没有造反叛乱,他就不会滥杀,不会斩掉他们。

这有可能让一些官员更加肆无忌惮,但是相比得到的收益,朱由检觉得值得——

毕竟大明以后的封君会越来越多,不能因为他们犯了罪过,就必须要斩杀他们。

那样定然会有封君铤而走险举兵造反,消耗朝廷的兵力。

朱聿键的案子就是典型,若非他束手就缚,朝廷在南洋的局面一定会受影响。

说不定就会打上几个月,浪费冬季这段台风稀少的时间。

他这些日子多番思考,认为必须给封君一定的特权,保障他们不反叛。

朱聿键的案子也恰好可以作为案例,把这个犯下恶逆罪行的宗室保下来。

为此,他把眼前的卿相,还有那些封疆大吏,同样视为半君,给他们同样的特权——

只要不反抗朝廷,那就万事好说。

你们犯下再大的罪,皇帝都不会处斩。

群臣听到这些,都是心中高兴。

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的生命安全更有保障,不用担心突然被处死。

不过想想当今皇帝杀杨镐的前例,韩爌小心道:

“陛下登极以来,一向施行仁义。”

“但是除了依附逆阉被处斩的官员外,还有杨镐被带到东江军民面前处斩。”

“他是封疆大吏,而且面对朝廷的处置束手就缚,是不是要为之平反?”

杨镐是朱由检杀的第一个大臣,当时他是愤恨这个人战败、留下建虏之乱。

还有就是用他的人头警告毛文龙等人,让他们明白朝廷的威严。警告带兵的督抚不要胡乱打仗,拿军国大事当儿戏。

如今建虏已经被驱逐了,朱由检的想法自然有改变。他思索了一下,说道:

“杨镐在蔚山和辽东两次战败,这个人能力是有问题的,杀之是按法律。”

“不过就像你们说的,他在面对朝廷诏书时束手就缚,还算存在忠心。”

“朝鲜国王也向朕提过他的再造藩邦之功,可以追叙前功,给他的后裔赐予爵位。”

“如此功过不相抵,符合大明惯例。”

“对杨镐可赐谥号,部分予以平反。”

推翻自己以前的做法,显示不杀大臣的诚意。

群臣听到皇帝这么说,都知道是来真的了。

因为让一个皇帝改变之前的做法,可以说是非常难。

皇帝愿意自损名声,给束手就缚的封疆大吏平反,足以说明他的决心。

而且朱由检在此之后,又说道:

“天启年间被杀的大臣,还有嘉靖年间的曾铣、夏言等人,案子都再好好查查。”

“只要没有明确反抗朝廷、或者不忠于皇帝的行为,那就赦免他们的罪过,按曾经立下的功绩为后裔授予爵位。”

“内阁可据此拟个恩诏,说明朕的本意。”

如此普遍施恩,让群臣更加感受到皇帝的诚意。

不杀大臣的条款就此确立,并且在后来写入礼法,成为了大明朝廷的铁律——

除非是违抗朝廷旨意、对皇帝有不忠行为且不知悔改的,大臣犯罪后只要束手就缚,被判斩刑也不会真正被杀。

而且他们的功绩还会被朝廷封赏,按照功过不相抵的惯例,为后裔授予爵位。

一切的目的,都是削减他们的反抗意志,包括收买他们的子女。

这相比宋朝的不杀士大夫范围很窄,却仍让大明的臣子感到满意——

他们都被天启年间的残酷吓怕了,尤其是太祖、世宗都有杀大臣的前例,他们担心当今皇帝学习。

如今皇帝制定这个制度,他们欢迎还来不及!(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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