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1章 重新打天下的准备(求订阅)(2/2)
袁可立也知道民众、尤其是士绅对议会的支持,因为这非常有利于他们。
但是皇帝的其他措施,这些人就不一定会支持了。
像是大造黄册,现在还有不少问题。
他向刘理顺道:
“建议会士绅支持,但是怎么建议会,他们就有想法了。”
“如果不是皇上强行定下,士农工商和有产者、恒产者、贫困者的比例,根本没那么容易定下来。”
“你这次筹建顺天府议会,应该对此很明白。”
这让刘理顺默然,想到了前段时间的一些声音。
顺天府确实有不少人提议扩大士绅比例,有产者想把贫困者的议员名额抢过去。
如果不是他的决心坚定、又有皇帝支持,这些人靠着各种关系,真的能把比例修改。
再想到皇帝在苏松限田限奴,最后靠的是鹰扬军平息动乱,刘理顺点头道:
“确实有发生动乱的可能,皇上的担心不无道理。”
“不过出大乱的可能性不大,地方没有那么强大的势力。”
袁可立也是这个看法,不过执掌枢密院的他,知道凡事都要先考虑。他向刘理顺道:
“只要有万一的可能,都要事先准备。”
“我已命参谋部制定预案,各地发生叛乱都要有办法应对。”
“将来还会举行演习,震慑不安分的地方势力。”
这是他和孙承宗商定的事情,以防备叛乱为由,举行演习震慑地方势力。
那样他们才更听话,不至于坐井观天不知天威。
刘理顺默然点头,知道这样做是必须。
苏松新区如果不是有鹰扬军和工程营镇着,绝不会那么安稳。
全天下的重制礼乐,更需要大军压阵。那样纵然出现乱子,也不会危及社稷。
想到这几个字,刘理顺心中一紧,向老师道:
“先生,学生以为应该加快制定礼法,把商定的战争、戒严等权力定下来。”
“这样皇上才有权可用,将重制礼乐进行下去。”
“否则皇上手中无权,为了社稷停止重制礼乐,那才真是大灾难!”
袁可立先前没有这样想过,听到刘理顺这样说,才感到了担心。
他先前一直劝皇帝不要在重制礼乐上太急,却没想到如果重制礼乐危及社稷,皇帝可能会退回去。
那样事情就麻烦了,北宋的新旧党争,在大明很快会出现。
所以他当即道:
“你考虑的甚是!”
“该给皇上的战争权、戒严权、赦免权,应该尽早定下来。”
“不然任由那些大臣逼迫皇上吃亏,皇上真有可能掀桌子,停止重制礼乐。”
“四月十六日的联席会议,你把能拟定的礼法都拟出来,不要有什么顾虑。”
刘理顺点了点头,还向袁可立建议道:
“兵律的条文,学生以为枢密院应该主动些。”
“现在朝廷编练火器新军,军制、军功等方面和以往大不相同。”
“兵律等军事方面的法律,学生以为都要重新制定条文。”
袁可立致仕在即,也想把自己定下的制度,一直延续下去。他点头道:
“这些都在拟定,将来会提交议会,正式转变为法律。”
“你的顺天府议会,武官名额可不能少。”
“现在五军都督府最大的权力就是维护将士权益,他们盯得很紧。”
在议会上拥有议员席位,就有发言的权力。
被赶出廷推、在这上面吃过亏的五府勋贵和将领,对武官议员的事情非常关心,甚至和枢密院、兵部商讨,把武官议员的推荐权给他们。
袁可立虽然否决了这个提议,却还是允许五府参与武官议员选举。他们文职军官也能算作武官,需要这些武将打头,保住议员席位。
——
师徒二人商定后,很快,之前定下的战争权、戒严权等礼法条文,被草拟了出来。
礼法第七条规定:
【大明皇帝统率大明军队,拥有对军队的最高统帅权,大明直属和藩属的武装力量,都应效忠皇帝。
大明皇帝直领御营和锦衣卫,包括但不限于陆海空等军队,员额限为六万人。
御营和锦衣卫官吏任免、京营禁军和长城军团将领任免,直接属于皇帝。
经朝会和国会决议,大明皇帝可代表大明对外宣战、议和、签约。
经朝会决议,大明皇帝可授权枢密院组建战时委员会,负责局部动员和作战。
经朝会和国会共同决议,大明皇帝可任命战时宰辅,组建战时内阁,负责总动员和作战。
具体由《大明律兵律》和《大明会典》相关条文规定。】
明确规定京城周边的兵权属于皇帝,皇帝有对外行使战争的权力。
动员制度也被写入礼法,增加大明的战争潜力。
随后的第八条,也和战争有关,主要是对内的权力:
【为镇压谋反叛乱活动、保护公共安全或避免灾厄,大明皇帝可依紧急需要实施戒严。
在戒严期间,皇帝可直接下发旨意颁布诏令。但在戒严结束后,戒严期间颁布的诏令是否继续执行,需由朝会决议。
皇帝可对交战地区局部戒严,授权督抚组建战时委员会实施戒严权力。戒严地区可临时废止某些法律,一切以平定战乱为目的。
当戒严超过一月时,应召开朝会决议。
当戒严超过一年时,应召开国会决议。
海外塞外戒严,时间不受限制。
具体由《大明律》和《大明会典》相关条文规定。】
收紧了皇帝的戒严权,由之前的三月降为一月,超过一个月就要召开朝会决议是否继续。
但是对海外塞外的戒严,仍旧放得比较松,皇帝可利用这一条直接下旨管理海外塞外。
这是袁可立、孙承宗等人力主下制定的,给皇帝在海外塞外发挥精力的权力。
朝堂上的大臣对此也没坚持,因为相比海外塞外,他们更关注境内。
尤其是境外战事比较频繁,就算不规定这一条,皇帝也可以引用交战区戒严规定,对海外塞外一直实施戒严。
他们更关注的是赦免权,把这一条明确写入礼法,给皇帝不受限的赦免权。
不过在朱由检的坚持下,审判后赦免和再犯并罚前罪也被写了进去,避免某些人仗着能赦免肆无忌惮:
【大明皇帝可赦免臣民罪责,发布大赦令、特赦令。
对罪犯的赦免应在审判后决定。被赦免的人员如有再犯,并罚前罪。
具体由《大明律刑律》相关条文规定。】(本章完)